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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公交坠江,更关键的是那个掌握方向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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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 07: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交坠江,更关键的是那个掌握方向盘的人

2018-11-02  刘远举  大家


导读

乘客干扰司机的行为,必须严惩,但同时,必须强调的是,司机遭遇侮辱、干扰、与攻击之后,合理合法的处置方式是停车、报警。





11月2日,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终于有了进一步的细节。相关技术人员通过采集行车记录仪,还原了当时的视频,通报的结论是: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车辆失控。

疑点

疑点首先源于视频。

第一时间看到视频之后,我就觉得司机向左猛打方向盘,是一个主动的行为。最初的讨论,是认为司机可能被打懵了,操作失误。不过,随后一种更可怕的可能浮出水面。

如果是误打方向,一般会下意识反向打方向盘,然后,司机也并未快速的纠正,而是把住方向盘,甚至某种程度上,是一种防冲击的姿态。那么,这是为什么呢?

公交监控视频截图公交监控视频截图

视频公布之后,网上流传这样的说法:“打方向是为了撞小车,造成事故,然后叫警方追究乘客责任,别问我怎么知道的,因为我就是这么给公交车司机培训的”。

在一个万州的行业群中,有人说,说白了22路公交几次和乘客发生纠纷,都是采取猛打方向盘,撞路边的车、物,让乘客承担更大责任,只不过司机这次没想到会撞了停不下来。这应该跟他们公司对驾驶员的行车教育有关,这种教育要不得。

那么,会不会行业内部流传这隐秘的经验:凡是遇到乘客侵扰,就以制造车祸让乘客得到教训?数据似乎也在印证这一点。

2015年12月15日,正是此次坠江的22路,发生过一起乘客抢方向盘,公交车撞树的事故。仅仅14天后,2015年12月29日,22路又发生过一起老人抢方向盘,公交车撞树的事。事情的处理结果,都是乘客被刑拘。

万州此类事情似乎比其他地区更多。根据万州检刑诉【2016】1114号起诉书,2016年8月29日,潘某驾驶的渝F132**公交车;【2018】218号起诉书,2018年2月6日,寿某驾驶的渝F35899公交车;【2015】344号起诉书,2015年2月14日,刘某驾驶的渝F13973公交车,都发生过因为乘客干扰驾驶的撞击事故。

对于司机猛打方向的行为,还需有关部门,根据各种技术信息,作出更详细的调查与结论。不过,根据这些相关信息,似乎的确可以得到这样的判断:司机想制造车祸,以让乘客承担更大责任,他的本意可能只是撞击护栏,结果想不到车速过快,直接冲断护栏,坠入江中。

某种程度上,通报印证了这个疑点。

在公报中,前面对事实性的描述是这样的:“10时8分51秒,冉某收回右手并用右手往左侧急打方向(车辆时速为51公里),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车辆时速为58公里)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描述中,司机“用右手往左侧急打方向”并没有直接的原因。似乎通报也认定这是一个司机主动的行为。

通报后半部分是对于责任的判断:“根据调查事实,乘客刘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与正在驾车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争吵,两次持手机攻击正在驾驶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实施危害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冉某作为公交车驾驶人员,在驾驶公交车行进中,与乘客刘某发生争吵,遭遇刘某攻击后,应当认识到还击及抓扯行为会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将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刘某,后又用右手格挡刘某的攻击,并与刘某抓扯,其行为严重违反公交车驾驶人职业规定”。并认定:“两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犯罪”。

但是,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段中,对于司机直接导致公交车坠江的“用右手往左侧急打方向”行为,这部分并未提及,没有任何责任性的判定。

资料图,图文无关资料图,图文无关

乘客干扰司机的行为,必须严惩,但同时,必须强调的是,司机遭遇侮辱、干扰、与攻击之后,合理合法的处置方式是停车、报警。司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以危害车上无辜乘客的方式来达到让辱骂、攻击自己的乘客承担更大责任的目的。只有面对这个现象,做好司机的教育与普法工作,才能清除这种隐秘的行业经验。严惩这种行为,才能避免以后发生此类悲剧。

在这次事故中,与司机争吵并肢体攻击司机的乘客,女性,48岁,正好符合大妈的标签。作为普通老百姓的代表的大妈,往往是不遵守规则的典型形象。横穿马路、随地吐痰、横蛮的霸占座位、扒住高铁的门不放,加上最新的攻击司机,汹汹舆论之中,他们就搞坏秩序的人。但事实的真相却可能如这一次事故所隐喻的:真正造成惨剧的,是掌握方向盘的人。

人还是技术?

这个结果出来之后,很多人认为,应该给司机设立一个保护的隔离装置。这种建议是有道理的,现在很多车辆上也有这种装置了。虽然隔离未必能做到完全的隔离,乘客仍然能接触到司机,但只要存在这种隔离,这种空间的隔断就能抑制乘客对司机侵扰的行为。

但是,也应该看到的是,除非完全封闭,不然司机仍可能受到攻击。而完全封闭的司机,也并不安全,因为司机本身应该被乘客看到,甚至在某些危机时刻,需要乘客接管方向盘,这样的新闻也很多。

现在人们对各种事件、事故所想的办法,都是一些技术性的办法。比如,顺风车惨剧之后,大家都在说一键报警,希望手机解决一切。这一次,则是司机隔离装置。这些办法都忽略了最关键的因素——人。比如,顺风车中,忽略了乘客自身也可以通过防狼喷雾等装置,提升防御能力;也忽略了警察,以及调配警察的制度。所以,程序员虽然可以在一天内做出一键报警,但是,全国性的手机报警平台现在仍然付之阙如。

公交车方向盘的安全,依靠的是全车人共同维护,这是车厢内的公共性。毋庸讳言,鲁迅笔下的情况并未完全逝去,有些人仍然是麻木的,缺乏公共性的,甚至对于危及自身的事也是麻木的。

据说,有一对老夫妻,因为受不了争吵,提前下车了。这个传言无法证实。但可以证实的是,车上的乘客,眼睁睁的看着女乘客和司机争吵。司机受到干扰,显然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为,危及全车人的安全,但是,乘客们即便面对自身受到威胁,仍没人挺身而出。不但没人制止女乘客,甚至连温言相劝都没有。

攻击司机的女乘客,在体力上,并无太大的威胁,所以,不是不敢,而是对于对危险的麻木。这种场景其实挺多,在“深夜吃串”的赞誉之中,很多人似乎忘记了危险。

资料图,图文无关资料图,图文无关

如果你在地铁上看到一个看似无主的箱包,你会主动发声询问“这是谁的包”吗?或者退一步,你会离开这节车厢,走到下一节,甚至下下一节车厢吗?前不久,重庆巴南区的幼儿园,在之前多次幼儿园学校遭受袭击的新闻之后,仍然带着幼儿在街道上做操,结果幼儿被袭击。就在昨天,上海高架上有辆装载塑料的车燃烧起来,不是发生小小的爆炸。可不少车继续从高架下通过,甚至还有车停下来,不远处,很多人群在围观。在已经有爆炸声,且不知道车上到底装载了什么,会不会继续爆炸,威力多大的情况下,很多人就这么麻木的围观。

关于安全,有一个著名的“海因里希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其实,这个法则不仅强调了: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而且,也强调了: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安全负责,参与到安全事务中,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因为技术始终不能万能的,最有效的安全,来自于意识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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