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而充分的新闻曝光一方面增加了民众的知情度,影响他们的情感好恶和选择偏好,另一方面,也给负有管理责任公共义务的掌权者造成舆论压力,这种透明而有压力的新闻舆论环境所构筑的“软性牢笼”,让身处其中的掌权者时刻提醒自己,小心行使手中的权力,不要碰壁。
但是,权力具有天然的扩张性,不碰到坚实的边界,不可能收手。总统的权力边界当然不能完全指望毫无政治权力的新闻媒体,而是来自于美国宪法文本的授权与建立在宪法基础之上的惯例。美国的成文宪法就是总统的权力牢笼,这个笼子每四年打开一次,钥匙就掌握在选民手中。为了制约总统,美国宪法还赋予国会否决甚至是弹劾总统的权力。这就好比,万一猛兽冲破牢笼,出来伤人,饲养员有权将其击毙。
当然,弹劾总统只是不得已而为之的非常手段,类似于核武器,可以储备恐吓,但是无法也不能经常使用。要扎紧美国总统日常权力的牢笼,还需要另外一项制度设计:美国国会的调查听证权。无论是“水门事件”,还是后来的“伊朗门事件”和“拉链门事件”,国会的听证会都是令总统头疼和畏惧巨大威胁。而且国会为举行听证、收集证据,还可以发传票,收到传票者不得拒绝出席,若是无故不到,则属于藐视国会,与藐视法庭一样,可以入罪。
不过,美国总统受到国会的如此众多制约,固然很难有机会滥权,但是两者之间的斗争,往往也会造成“府院之争”式的国会与总统对立,加上党派分歧与利益团体纠葛,导致美国政府效率和治理能力低下,严重时甚会迫使政府关门。
正如陈伟在书尾所言,如何妥善地处理分权制衡、限权政府与行政效率、治理能力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英美等西方国家数百年的民主法治历程,并没有给世人提供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完美答案。在多数情况下,人们只能是“两害相权取其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