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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史艺丛] 韦森:中国古代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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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7 08: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韦森:中国古代的钱 

 2018-03-17 韦森 大家


中国的货币起源于何时?中国最早的货币对象采取什么形式?这在中国货币史家中有争论。


根据经济学中的货币商品交换起源说,一些货币史家相信,中国货币起源很早,“牲畜、兽皮、五谷、布帛、珠玉海贝、龟壳、农具等,都曾作为物品货币而起重要作用”(李祖德、刘精诚,《中国货币史》,台北:文津出版社,1995,第5-6页)。


实际上,中国货币的商品交换起源说,最早出自比亚里士多德(最早提出货币的物物交易起源说)晚两百年左右的伟大史家司马迁。在《史记·平准书》中,司马迁曾指出:“农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焉。”


不仅如此,根据1959年之后的山东大汶口文化(公元前3500~前2240年)遗址中挖掘出来的14个猪头和猪下颚骨和陶猪,以及在山东龙山文化遗址、山东滕县上岗村夏代墓葬,以及甘肃临夏大何庄齐家文化墓葬九座墓中均发现的猪额骨陪葬,中国文博学家和古钱币学家汪庆正(1931~2005)先生认为,“猪可能在中国原始社会末期起过实物货币的作用”(见《中国历代货币大系·先秦货币》第一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第9页),李祖德和刘精诚两位复旦毕业的历史学家也认为,在这些中国远古时期的遗址和墓葬中发现了猪头和猪下颚骨,“说明了猪这种牲畜已经成为一种财产的象征,并作为商品的媒介物的物品货币而出现”(同上,第6页)。


如果根据这些夏代墓葬和遗址中挖掘一些猪头和下颚骨随葬品,就认为在夏代猪曾是一种中国早期的实物货币,到目前为止好像还找不到进一步证据。但是,认为中国最早的货币是以贝的形式出现,这应该为大多数中国货币史家的一般共识;且中国货币史家一般认为,中国古代以贝做货币,最早始于夏代。


其根据是,在早在公元前80年前后出现的《盐铁论·错币篇》中就有“夏后以玄贝,周人以紫石,后世或金钱刀布”之说。在《汉书·食货志》中,班固曾说:“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所分财、布利,通有无也。”在许慎的《说文解字》中,也有“货贝而宝龟”之说。另外,从中国古代的文字结构来看,凡与价值有关的字,大都带有“贝”的偏旁部首,或者说是由贝字演化而来。“在许慎的《说文解字》中,属于买卖(这里“买卖”都含“贝”)的,有赊、贳(出赁、出借、赊欠)、赘、质、买、贩、卖、贵、贱、购等字;属于赏赐的,有贺、贡、賮(临别时赠送的财物)、……赂、赠、赏、赐、賫等字;属于钱货的有贿、财、货、资、赈等。”(李祖德、刘精诚,1995)



从中国古文字的使用中,我们可以看出,几乎所有描述人们市场交易手段和社会生活中与支付和买卖活动有关的字,都差不多有“贝”的偏旁,这也充分说明贝在中国古代社会确实被用作为我们今天所理解赠赐、债务支付,以及商品买卖、财产转让和租赁支付中所用的“货币”了。



对此,中国货币史的大家彭信威先生在《中国货币史》(群联出版社1954年第一版,1958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增订版,1965年第二版,2007年上海人民出版社77万余字再版)这部巨著中就认为,“从中国的文字结构上,也可以看出贝和价值的关系。凡与价值有关的字汇,多带贝旁。所以在中国文字形成的时候,贝壳已是一种价值的代表了”(同上书,第9页)。由此,彭信威先生认为,在殷周期间,贝壳已经取得了货币或准货币的身份(同上书,第6页)。


不但从文字结构和词源上看,记述中国古代王和贵族大臣之间支付手段和交易媒介的活动多与贝有关,以致中国的象形文字中用于支付手段和交易媒介的文字表达都带有“贝”旁,从中国远古文献中典籍中也可大量发现,当时中国古人确实把各种贝视作为是一种财富或财富的代表,因而储藏更多的贝变成了人们积累财富的象征。


许多货币史家的研究发现,到殷商时期,贝作为货币已经成为人们追求财富的目标。譬如,《尚书·盘庚》就曾记载盘庚谴责贵族大臣贪恋货币财富:“兹于有乱政同位,具乃贝玉。”《尚书·孔传》中也有记载:“此我有治政之臣,同位于父祖,不念尽忠,但念贝玉而已,言其贪。”(转引自李祖德和刘精诚,1995,第8页)


正是在从夏到商周时期人们把贝视作为一种财富的代表(价值贮藏)和支付手段,在20世纪20年代在中原各地发掘的大量殷商墓葬中,发现大量贝(包括海贝、铜贝、骨贝)。譬如,在1960年之后才发现并发掘的洛阳盆地东部偃师市境内二里头夏商文化遗址中,出土的器物有铜器、陶器、玉器、象牙器、骨器、漆器、石器、蚌器中,其中就有贝(叶世昌,《中国金融史》第一卷,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出版,第4页)。


在之前之后各地发掘的商周墓葬中,均发现有大量的各种海贝、骨贝、石贝、铜贝,甚至金贝。譬如,1928年在河南安阳的殷墟中就曾发掘出96枚贝。之后,在1976年在安阳小屯村发掘的被确认为是商朝王室“妇好”的墓葬中,竟发掘出6880枚海贝。还有人统计,从1969年到1977年,在安阳殷墟西区发掘出的939座殷商墓葬中,其中342座有殉贝,总数达2459枚。这说明各种贝在殷商时期已经大量流通,并被殷商人视作为财富的代表。



据一些古钱币学家的研究,到了商朝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对贝币的需求不断增加,天然海贝已经不敷需求,于是出现了人工仿制贝,包括骨贝、石贝和铜贝,也有少量的玉贝和陶贝(但玉贝和陶贝是否做货币在社会上流通,古钱币学家还没有定论),而铜贝,可以视作为中国最早铸币的雏形。但也一种观点认为,铜贝只是一种装饰品(如彭信威)。1953年在安阳大司空村14号商墓中,首出铜贝一枚。1971年在山西保德县林遮峪村发掘的商代晚期墓中,出土铜贝达109枚之多。根据这一点,钱币学学家一般认为,到殷商晚期,人们已经开始使用贝做一种支付手段了。


尽管如此,也有一些古钱币学家对夏、商、周时期的贝是不是用作市场交易中的货币,或者何时各种贝被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来使用,还存疑甚多。譬如,在《中国货币史》中,彭信威先生就指出:“在古代赐锡品种,最常见的无过于贝。这种贝是不是货币,若是货币,从什么时候其变成货币,无法加以断定。”“贝和中国人发生关系很早。早在新石器时代的初期,便已经有贝的使用,相当于传说中的夏代。但夏代使用贝,并不是说夏代就有了货币。自贝的使用到它变成货币,应当有一个相当长的时间上的距离。因为货币的产生要以商品生产为前提……。”(同上书,第9页)于是,这里实际上就产生了一个经济学上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是货币?是否一种物品对象仅仅作为一种价值贮藏和支付手段就是货币了,还是必须具有了市场交易媒介和计价标准后才真正成为货币?


根据夏和殷商时期各种贝的不同职能,彭信威先生认为:“贝币在中国[古代社会中使用]的演进,大概经过两个阶段,先是作为装饰品,这应当是殷商以前的事;其次是用作货币,这大概是殷代到西周之间的事。但它取得货币的地位之后,仍可贝作为装饰品,正如同后代的金银一样。”(同上书,第10页)


不仅如此,彭信威先生甚至对殷周时期铜贝作为铸币也有疑问。在讨论各种铜贝、包金铜贝乃至纯金贝时,彭信威认为:“上面这些仿制贝,不一定都是货币,有些可能仅仅是装饰品,有些可能是用来殉葬的。”(同上,第19页)



最后彭信威得出结论说:“总而言之,殷周间的中国社会,从货币经济的角度上来看,同古代巴比伦、埃及、以色列等国家属于同一个阶段,巴比伦等国使用金属也是论重量的。巴比伦和以色列以锡克尔为单位,同中国用寽一样。他们的文化水平一样,即已使用铜贝,也是凭重量计算,那就不能说是真正的铸币。”(同上书,第13页)应该说,彭信威先生的这一判断现在看来是合理的。


综上说述,贝做作为一种价值储藏、支付支付和赏赐手段,在上古中国社会中应延续了很多年。因此应该相信,各种贝在殷商和西周,至少已经具有了“货币”的一些部分功能。


判断一种物品是否作为货币来流通,至少从货币本身的职能上来说,(1)是否它被人们认为具有价值贮藏的功能?(2),它是否在人们的社会活动中具有支付手段的功能?(3)在远古社会,它本身是否有计量单位?(4)它是否充当了交易媒介?


首先从第一点来看,从殷商和西周的大量墓葬中陆续发掘出来大量的各种,以及中国文字中各种与买卖、赠予、租赁、赠赐等支付中有价值的“字”大都有贝旁,这说明中国古代人把各种各样的贝视作为一种价值贮藏手段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从商代卜辞和青铜器铭文中目前还没有发现关于借贷的记载,但一些货币和金融史学家如我们的复旦大学的叶世昌教授却认为,在商周时期,借贷行为肯定存在。叶世昌先生的根据是,在《吕氏春秋·慎大》中有记载,说商纣王“后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钜桥之粟”,对人民进行苛捐杂税的搜刮后,在周武王灭商后,实行“分财弃责(债),以振(赈)穷困”。由此叶世昌先生认为商末欠债的人相当多。他还认为,“这还只限于人民欠官府的债务,还有纯民间的借贷关系,自然不能由政府下令取消”(同上书,第9页)。


第二,从古代的一些文献中,尤其是从后来出土的一些青铜器铭文中,均有不少关于贝做支付手段的记载,其中有“取贝”、“易(赐)贝”、“赏贝”、“囚贝”等等文字记载。有些铭文中则明确记明赐贝来做彝器。如在安阳圆坑墓中鼎铭中,就有“候易中贝三朋,用乍(作)祖癸宝鼎”。在商代晚期的“小臣邑斝铭”中,也有“癸,王易小臣邑贝十朋,用乍母癸尊彝族”等等记载。这些铭文很明显地表明,贝被作为一种社会经济活动中“支付手段”是没问题的。(见叶世昌,2002,前引书第6-7页)。


第三,从许多商周时期的青铜器铭文、卜辞和一些后来的传世文献中,均看到有大量用朋计贝的记载。卜辞中以个数计的有一百、六百,以朋计数的有二朋、五朋、七朋、八朋、十朋,三十朋、五十朋、七十朋等。商代青铜铭文中以朋计数的有二朋、五朋、十朋、二十朋等。一朋的倍数,古人有2枚、5枚、之说,当今考古学家如郭沫若等大都相信10贝为1朋,(见叶世昌,前引书第4-7页)。这也佐证了贝被作为一种支付手段有其自己的计量单位,由此认为贝作为中国最早的货币应该是没问题的。


第四,要确定贝是否完全具有货币职能,关键还在于还是要确定贝在夏商时期是否作为市场交易的交换媒介。从一些传世古典文献上来看,尽管《易·系传》上在神农氏时期(一般认为在公元前3318~前3079年)就有“列于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的说法,在《淮南子·齐俗训》中也有唐尧时期(公元前3357~前2258年)有“以所有易所无,以所工易所拙”之说,但彭信威先生认为这些后世的典籍中的话并不可靠,并且认为此说真假不论,即使是真实的记述,也是讲物物交换,同货币没有任何关系(同上引书,第1页)。另外,尽管《诗经·国风·卫》(收集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即前11世纪至前6世纪的诗歌)中有“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的诗句,讲得也是物物交换,看不到货币在其中的功能。从目前所能看到上古文献中,我们今天还见不到夏商时期贝作为交换媒介的记述。这恰恰有点像苏美尔人早期银作为“货币”只是作为借贷、记账、罚款和交税的支付手段,还没有看到其作为商品交易的媒介一样。这同时也说明,货币对象作为支付手段(价值贮藏)和交换媒介(计价标准)的职能是可以分离的,且货币是作为偿债、赏赐、赠予、价值贮藏以及早期酋邦国家中王对臣属的支付手段而使用的,最后才作为人们市场商品交换和劳务交易的一种手段,即交易媒介。只不过是在古代苏美尔人那里,“货币”的对象是主要是银,在中国殷商社会中,“货币”的对象起先是是贝,后来的称量铜(铜饼)。


最后,按照英国大英博物馆的凯瑟琳·伊格尔顿和乔纳森·威廉姆森等钱币学家新进的研究,到14、15世纪,西方人和阿拉伯商人发现在西非的马里王国和桑海王国,人们还用贝壳做货币。并且,从他们的图文并茂的《钱的历史》一书所提供的照片中,我们发现,14、15世纪西非一些国家和部落使用贝币,几乎和中国殷商时期出土的完全一样,即都是一种产自南亚和印度洋马尔代夫群岛的一种贝(见改书中文版第227-228页)。另据Joe Cribb,Barrie Cook 和Ian Carradice合著的《世界各国铸币史》的研究,在印度东南部和南部地区和孟加拉,人们也用这种马尔代夫的贝做货币,一直用到了18世纪(见改书中文版第349-350页)。这实际上也佐证了殷商周时期人们用贝壳做货币这一事实。



按照中国经济史学家的研究,到了西周时期(前公元11世纪~前771年),随着私有制的发展,手工业和工商业也发展了起来,“手工业分为许多部门,统称‘百工’分工的发展促使商品交换范围的扩大”(叶世昌,第9-10页)。


对此,一些传世文献如《吕氏春秋》、《周礼》、《左传》等都有很多记载。如在《周礼·地官司徒下》中就有记载,说“五十里有市”,且市场有早、中、晚三市:“大市,日昃(午后)而市,百族(百姓)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夫为主”。


并且,这时候还出现了很规范的市场管理机构和“官员”。最高管理市场的官员为“司市”,下属有“质人”、廛人(物业管理?)、泉府(收银人员?)、司门、司关等。如“质人专门负责管理商业凭证,有‘质剂’和‘书契’。质剂类似于发票,……书契类似于合同,一式两份”(同上,第10-11页)。这些文字记载说明到了西周时期,市场经济已经有一定程度的发展。


市场经济的发展,自然要求有货币作为各种商品交换的媒介。贝在西周时,已经作为交换媒介因而应该是十足的货币了。对此,已经发掘出来的西周青铜铭文中已经有很多记载。贝以朋计量,并由以贝表示市场价格的铭文,近些年也陆续发觉了出来。


如1972年从陕西岐山南麓古周原遗址范围内的董家村发掘出来“裘卫盉”(周恭王时青铜器)上,就用132个字的铭文,记载了周恭王三年(公元前947年)周人用贝做计量和计价单位的交易。它记载道,一个名叫矩伯的奴隶主分别两次向一个叫裘卫的人索取了觐见天子的东西,即价值80朋的玉质礼器和价值20朋的皮裘礼服,矩伯则分两次付给了裘卫1300亩农用土地,作为索取礼品的代价。裘卫把这件事情报告了执政大臣,得到了大臣们的认可,还进行了授田仪式,从而确认了转移土地归属的合法手续。卫盉铭文把当时具有货币职能的贝作为衡量和计算商品价值的尺度记载下来,从中我们今天已经清楚地确知贝在西周时期已经作为商品和财产的交换媒介和计价手段了。



裘卫盉


在西周,除了用贝做商品和资产交易的货币外,用铜做市场交易的媒介也发展起来了,这也就出现了十足的货币,“西周的货币有贝、铜和布帛,可能还有粮食”(叶世昌,同上,第11页)。但这时的青铜作为货币还主要以“称量货币”形式存在,其单位是寽(锊),前人估计1寽为6两,近人则有学者估计为1400克或1500克上下(萧清:《中国古代货币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出版第57页)。


当然,之前提到,也有古代传世文献说商代已经有钱。如《史记·殷本纪》中就有纣王“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钜桥之粟”之说。《周书》中也有周武王灭商后“发鹿台之钱,散钜桥之粟”的说法。但是,从目前的考古发现来看,还没见到任何商代的钱币,但西周时期已用称量铜做支付手段,确有大量发掘出来的钟鼎铭文记载。且金属货币(主要是铜),也成了战争掠夺的重要对象,即古文中所出现的“孚金”一词。


到了西周时期,除了各种贝被用作支付手段,而金、银这些贵金属也与铜这贱金属一起,也开始被赋予了赏赐和罚金的一种货币属性。在《尚书·禹贡》中记载了荆扬二周“厥贡惟金三品”,即金、银、铜。而《史记·平准书》中就有“虞夏之币,仅为三品,或黄或白或赤,或钱或布或龟贝”。由于那时中国古人还很难区分铜与金,在这些古代青铜器的铭文中,以及在先秦甚至晚期的一些传世文献中,把红铜称作为赤金,银称作为“白金”,黄金和铜有时都被称作为金。


只是到战国时期,黄金和铜才有了明确的区分。且据中国钱币学家的考证,到了西周时期,王对大臣的赏赐,罚金赎罪、征收贡金,几乎都用称量金属货币了。这说明即使在人们大量用各种各样的贝作为各种货币职能时,在西周时期已经开使用称量贵金属和贱金属铜来作为支付手段和价值贮藏了。


根据李祖德、刘精诚两位货币史家的研究,“关于西周货币的形制,由于以称量来决定价值的大小,因此没有固定的形状。一般以散铜块、铜渣、铜片为主要形式”,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到了西周的一定阶段,就出现了青铜饼,如1972年在江苏句容西麓村出土的铜块10块,重7.5公斤。


1976年在陕西临潼出土的一个完整的青铜饼,直径为20厘米。这两位货币学家也发现,饼状金属货币在西周青铜铭文中也有反映。例如在西周孝王时期(前960年~前896年)《效父簋》(现藏日本宁乐美术馆内)有言:“休王易效父〓三。用乍氏宝尊彝”。其中的“易”相当于今天的“赐”,而“〓”字,李祖德、刘精诚二位钱币学家从唐兰先生“吕”字说,认为这里休王实际上赐效父两块“铜饼”(当然,考古学界也有人从白川静先生的“〓”的“匀”字说,从而认为“匀”同“钧”(周代计量单位,《说苑·物辩》有“三十斤为一钧”之说)。


根据这一思路,这段铭文被解读为:“休王赐给效父铜三钧,效父用来作此宝器。”两位货币史家的研究还发现,铜贝在西周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尤其是在在楚地最为盛行。“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铜贝,逐渐向‘蚁鼻钱’演进,终于成为当时金属铸币的四大货币之一。”


由此,这两位货币史家认为,西周时期的金属称量货币,为春秋战国时的金属货币的登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上书,第26-28页)相比而言,在彭信威先生的《中国货币史》这本巨著中,则对西周的货币疏而不论。


从中国古代典籍来看,尽管《管子》中对西周的铸币有许多论述,譬如有“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布为下币”之说,但是许多古钱币学家认为,由于到目前为止,考古工作还未发现西周铸币实物,故不少人对《管子》中的这些说法存疑(见千家驹、郭彦岗,《中国货币演变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5页)。


但是,“到了春秋时期,贝币应当不再流通,尤其是真贝,在市面上已经绝迹,因为那是已经有各种铸币了。奇怪的是:在这一时期的墓葬中,还有真贝出现。这儿不一定意味着当地还有贝币流通,虽然不能完全否定这种可能性,因为秦始皇才正式废贝。但更可能的是:人们由于传统观念,还把它当作贵重品,特别是当作装饰品,用来陪葬”(彭信威,同上,第20页)。



贝币


如果说商周时期的贝、铜饼、铜贝和称量铜曾经作为支付手段而是一种货币或准货币的话,那么到春秋到战国时期,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真正意义上的金属铸币就开始出现了。由于铁器的出现和普及,农业开始进入犁耕阶段,农产品出现了剩余,官、私手工业也开始发展起来,商业都市开始兴起,专门的商人阶层也开始出现,水路交通的开发和运输的便利,使各地商品交换更加普遍和频繁。真正的金属铸币就随市场商品的交换而在这一时期发展了起来。


就目前的货币史来看,春秋时期的金属铸币,主要是铜铸币,且在不同诸侯国有不同的形制,形成了不同的流通区域。春秋到战国时期的铸币,主要分为四种形制:布币、刀币、环钱和蚁鼻钱,号称这一时期的四大铸币体系。



布币、刀币、环钱和蚁鼻钱


布币是中国最早的铸币之一,其形制脱胎于一种青铜铲型农具鎛,主要流行于当时的晋、周、郑、衞等国,大致在现在的河南、陕西、山西等地流通。


刀币主要铸造于齐国和燕国,大致流行于相当于今天的山东、河北的中部和东部,以及辽宁的西南部。


环钱或叫圜钱是一个小的体系,最初出现于东周初年至春秋中期,流通地域大致在河南、山西接近黄河的地区。战国中晚期的魏国开始大量铸造和流行圜钱,后来被秦仿制,后来也在齐国和燕国地区流行,最后演化成了秦统一货币后的方孔钱秦半两钱。


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四大货币体系的另一个较大的体系是蚁鼻钱,流行于春秋和战国时期的楚国,大致覆盖目前的江苏昆山、射阳、山东的日照、曲阜,南到湖南的长沙,西到今天的陕西咸阳,覆盖区域较大。如前所述,楚国的蚁鼻钱,源自于殷周时期的贝币,从春秋到战国时期,一直保持着其独特的货币体系。直到秦始皇统一了六国后,蚁鼻钱才最后结束了其流通,被秦半两钱所代替。


到今天我们可以确知,春秋和战国时期的这四大中国铸币系统出现后,实足的货币,即包含支付手段、交换媒介、计价单位和价值贮藏的金属铸币才在中国古代社会中登场了。


正是因为这一点,全世界的钱币史研究专家一般都认为,人类诸社会的铸币货币,最早是在公元前700年到公元前500年这一期间几乎在西亚的利迪亚王国(Lydia,位于今天土耳其疆域内,利迪亚的铸币很快传到希腊本土和爱琴海诸岛,然后到罗马帝国)、古印度和春秋时期的中国这三大轴心文明中同时出现的。唯一的不同是,在西亚的利迪亚王国、古希腊和古印度,最早的铸币主要是金、银贵金属铸币,而中国春秋和战国时期的四大铸币体系全是铜铸币。


秦统一中国后,中国又逐渐演化出了以铜铸币为主体的秦半两、汉到隋的五铢钱,以及唐代之后持续存在一千多年以通宝铜铸币为主要形制的货币制度。这种货币制度在宋元时期一度为纸币所取代,并在明代中后期出现了以称量白银为主的货币制度,但通宝铜铸币的应用,却一直持续到晚清。



秦半两

原标题:《中国货币的历史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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