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早上九点叫醒我》2014年就写好了,后来付梓前推倒重写了一遍?
阿乙:以前的第一章到第三章基本上是用长句子写的,疯狂的一大段一大段的、没有标点。后来自己觉得这样太冒进了,读者读起来更麻烦,就往回改。一是把没有标点的长句子加了标点,二是把很多比喻去掉了,大概处理掉了三分之二的比喻。
新京报:这种考量会不会没有尽头?到什么程度为止?
阿乙:一度没有尽头。但是现在自己基本知道到哪里不会过度。以前删改过度会伤筋动骨,现在不会。这个标准在于我读了很多小说,好坏的标准是我自己本能的提炼。世界名著中的多个样本为你提供了标准,最终让你感受到你的作品在取舍方面、采用什么方式讲述方面,会有一个移动的标准,你自己去判断。
我用长句子也是为了符合威廉·福克纳的标准,我是受他的作品鼓励,才会用长句子。用长句子的时候,会开发我的很多能力,比如细致地描写一个事物、一个场景。过去我用短句子居多,但是这本小说里不适合。
新京报:有没有考虑过,太过用力的写作会让文本的雕琢感变重?如何在精心打磨与自然流畅之间保持平衡?
阿乙:我自己在掂量一个标准,这个标准是:这个文本是不是达到了精准?是不是细腻地反映了社会乡村生活?是不是反映了乡村人物?我的目的和方向不是为了让整个故事读起来通畅,而是为了让你感觉到它呈现了社会乡村生活和人物。如果你去读《卡拉马佐夫兄弟》,你会觉得文本更难读。我毕竟还是把长句子变短了,他们的文本都不加标点,但其中呈现出了俄罗斯家族里细微的感觉。对一个很优秀的读者来说,这样的文本会让人狂喜。我读他们的作品的时候,我经常拿笔反复地画,反复给它加标点,反复来回推敲,感到非常愉悦。
但你要是读犯罪小说,有很多小说很轻快、流畅,但那种流畅本身就会让人感到后悔。我读村上春树的时候,会非常后悔。我以前读过他的《东京奇谈录》,那本书很好,我觉得大家冤枉了村上春树。我后来读《寻羊冒险记》,读到一半,就把他的书从我的书架里全部清走,就是因为这个作家太轻快了,没有任何有着落的地方,就像流水一样很快就走了。我对他没有不敬,就是不喜欢,不是一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