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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感悟] 李舒:亲爱的,不是所有人都要与过去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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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3 12: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亲爱的,不是所有人都要与过去和解 

 2017-02-12 李舒 山河小岁月

终于看了《海边的曼彻斯特》,这是今年我最爱的奥斯卡入围电影。


是的,比《爱乐之城》还要爱。


《海边的曼彻斯特》讲了一个更接近我们人生的故事。(以下会有简略剧透)


不是每个人都有传奇,不是每个人都有惊天动地。卡西·阿弗莱克扮演的Lee像极了我们在路上遇到的那每一个人,沉默寡言。他不善交际,连夜店里的美女搭讪,他都视若无睹。从他那张没有表情的脸上,你很难以想象,这个把自己的生活过得一团糟的清洁工,他也曾经有过幸福的家庭,有过可爱的儿女,他也曾经满面春风,和朋友一起喝着啤酒打着乒乓球大声说笑。


一场意外,这一切都改变了。


因为他的过失,他失去了三个儿女。在警察局,他听到自己被无罪释放时,第一反应是夺过警察的枪,企图开枪自杀。妻子用最恶毒的语言诅咒他,和他离婚;小镇的人都指责他,认为他是杀害儿女的凶手。他只能逃离家乡,在波士顿拿着最低收入,过着灰暗不到头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他接到一个电话,他生命中仅剩的亲人,他的哥哥去世了。


哥哥在遗嘱里,不可思议地写着,希望他成为自己儿子的监护人。


2011年,马特·达蒙听到了这个故事的雏形——一个新英格兰地区的工人,在哥哥去世之后,成为了侄子的监护人。最初,他把这个故事告诉好友、导演肯尼思·罗纳根,后者当时陷入到生活的泥潭里,前路茫茫,他希望用这个故事来安慰好友。


这个故事不仅治愈了肯尼思·罗纳根,还使得他以此为蓝本,写出了《海边的曼彻斯特》剧本,导演本人还在片中出演了一个角色——就是在路边骂Lee不懂教育孩子的陌生人。


但这部片子的最大意义并不在于“走出来”,恰恰相反,而是“不走出来”。


后半段,Lee遇到了留在小城的前妻——她又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她希望Lee能够原谅自己当年的口不择言,卡西·阿弗莱克在那一刻演技如同神明,这是全剧唯一一场哭戏,充满克制的悲伤,然而让我们每个人都难受——



当妻子说出“我希望你不要再这样,我爱你”时,我以为Lee会抱着妻子在街头痛哭(我肯定是被国内电视剧电影弄得脑残了),然而,他只是说:


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但是我要走了。

 

他帮助侄子修好了哥哥的船,帮助他睡到了想睡的姑娘,他看着侄子和姑娘,坐在船上微笑,但最终,他的选择还是离开。


因为他对侄子说:


对不起,因为我过不去那道坎。

 

 

是啊,为什么我们没有权利,对于过去的泥泞,选择不和解?


我们所犯的错误,我们所遇到的挫折,我们所受到的伤害,其实早就在我们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失去的东西一辈子都回不来,这种遗憾一辈子都没办法弥补。


这种痛苦和伤害,其实归根到底,只有我们自己知道。随便外人如何对我们说:“你的痛苦我理解”“很快就会好起来”,其实毫无用处。


我们有权利遵从自己内心的选择,我们应该尊重自己内心的选择,盲目地说出“我没事,我会尽快走出来”,那是电影喜欢的套路式结局,而生活并非如此。


生活其实无法被安抚,正视生活给我们留下的痛苦,选择不和解,也许这才是治愈痛苦的另一条捷径。


这样的勇气,并不是所有人都有。


不知怎么的,卡西·阿弗莱克扮演的Lee,总让我想起她——


陆小曼。


1931年11月,当徐志摩飞机失事的消息传来时,陆小曼立刻崩溃了。在徐志摩的原配夫人张幼仪的自传《小脚与西服》里,她抱怨着陆小曼的失态,不能在第一时间处理徐志摩的后事,还要靠她派出自己的儿子,去山东收尸。


挚友王映霞的回忆也许更为客观,她在第一时间就去陆小曼家,这时,陆小曼已经失去了分寸,连最起码的待客礼仪都顾不得了。


在葬礼上,张幼仪显然成了真正的夫人,陆小曼希望徐志摩最后穿西装的愿望也没有能够完成,因为张幼仪不同意。


更为糟糕的是,所有人都在指责陆小曼——如果不是陆小曼的任性,非要住在上海,才华横溢的诗人就用不着在北京和上海两地奔波,尽管徐志摩赶赴北京,其实是为了去听林徽因的演讲。


一种说法甚嚣尘上,徐志摩生命最后的几个月里,已经和陆小曼吵得不可开交,因为对这场婚姻失望而伤心,所以才前往北京。我不太相信这种说法,证据便是一幅陆小曼的山水长卷——这是徐志摩在飞机上唯一完好的遗物,因为装在铁匣之内,躲过一劫。徐志摩随身带着陆小曼的这幅习作,虽然画得并不成熟,他却找南京与北京的朋友们予以题跋。如果对于陆小曼没有感情,他没必要这样费心费力。


△徐志摩刚刚去世之后,陆小曼的照片


而当陆小曼希望为徐志摩整理文稿,给胡适写信寻求帮助时,她不会想到,在北京,早已有两个女人为了徐志摩的书信打得不可开交——凌淑华隐藏了徐志摩“八宝箱”和林徽因企图销毁徐志摩剑桥日记的事情,陆小曼似乎一辈子都被瞒在鼓里。


她应该怎么办?作为一个28岁的年轻女人,她完全可以找到另一个能够照顾她的伴侣,我相信这并不难。在一些徐志摩的传记里,曾经讲述了一个细节,徐志摩在乘飞机之前,在南京的朋友何竞武家闲聊。


说笑之间,韩湘眉似忽有所感地说:“Suppose Something Happens

Tomorrow(明天可能要出事),志摩!”

徐志摩顽皮地笑着说:“你怕我死么?”

“志摩!正经话,总是当心点的好。司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

 “不知道!没有关系,Ialways want to fly(我总是要飞的),我以为天气晴朗,宜于飞行。”

 “你这次乘飞机,小曼说什么没有?”

“小曼说,我若坐飞机死了,她作Merry Widow(风流寡妇)。”

这时,杨杏佛接嘴说:“Allwidow are merry(凡是寡妇皆风流)。”

赵遐秋 《徐志摩传》


可想而知,如果陆小曼当时真的改嫁,社会舆论对于她的评判,并不会比她的不改嫁好到哪里去——人们已经认准了她是害死徐志摩的凶手,尽快脱离“徐志摩遗孀”这个称呼,其实是陆小曼可以做的最好选择。


但她没有。


她没能按照自己的心意,为徐志摩换上西装入殓;没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成为整理徐志摩遗著的第一任;她只能写上一副挽联,那挽联,文采并不算好,但我相信,每个字,都是她的真心:


多少前尘成噩梦,五载哀欢,匆匆永诀,天道复奚论,欲死未能因母老;

万千别恨向谁言,一身愁病,渺渺离魂,人间应不久,遗文编就答君心。


她收起自己那些粉艳的旗袍,收起为了舞会而定制的新鞋子,所有人看到她,都大吃一惊。


“志摩去世后,她素服终身,从不见她去游宴场所一次。”(陈定山《春申旧闻》)


“小曼素服终身,我从未见到她穿过一袭有红色的旗袍,而且闭门不出,谢绝一切比较阔气的宾客,也没有到舞厅去跳过一次舞……在她的卧室里悬挂着徐志摩的大幅遗像,每隔几天,她总要买一束鲜花送给他。”(王映霞)


她大概想起了徐志摩曾对她说的:


我爱你朴素,不爱你奢华。你穿上一件蓝布袍,你的眉目间就有一种特异的光彩,我看了心里就觉着不可名状的欢喜。朴素是真的高贵。你穿戴齐整的时候当然是好看,但那好看是寻常的,人人都认得的,素服时的眉,有我独到的领略。


可无论她穿戴齐整或者朴素,他都看不见了。于是,她便也再没有眉目间特异的光彩。


徐志摩去世之后,陆小曼的人生里,只剩下两件事。


第一,是整理徐志摩的文稿。


第二,是继续画画。



她和翁瑞午的同居,是后人对她的最大诟病。张幼仪在自传里,特别提到了这点,作为陆小曼并不爱徐志摩的证据。


但我一直认为,这时的陆小曼,其实已经没有任何谈论爱的心情。甚至,她自己已经不再给予自己谈论爱的资格。


△参加侄女婚礼时的陆小曼


这种同居,是一种流放。因为当时的她,失去了经济来源。她和闺蜜赵清阁的谈话,经常是“又卖出去了多少扇面”——这真是一件讽刺的事,之前开始学习画画,完全是陆小曼的一厢情愿,为了她的这种临时起意,徐志摩甚至给她出了八十块大洋的学画费。而现在,她居然要以此为生。


张幼仪反复强调,徐志摩的父亲是给陆小曼资助的,每月三百块,在徐父去世之后,这笔费用由她来付。


但陆小曼需要的不仅仅是钱,更何况,这笔钱对于她来说,实在是杯水车薪——这个从来没有和钱打过交道的女人,每天要给徐志摩的遗像换上鲜花,她大概不知道,买花的钱,已经可以买不少大米和麻油。


陆小曼自己的解释是:


我与翁最初绝无苟且瓜葛,后来志摩坠机死,我伤心至极,身体太坏。尽管确有许多追求者,也有许多人劝我改嫁,我都不愿,就因我始终深爱志摩。但由于旧病更甚,翁医治更频,他又作为老友劝慰,在我家长住不归,年长日久,遂委身矣。但我向他约法三章:不许他抛弃发妻,我们不正式结婚。我对翁其实并无爱情,只有感情。


许多故事里,都企图将翁瑞午塑造成一个情圣,他确实在徐志摩去世之后,承担了照顾陆小曼的责任,甚至曾经主动找到张幼仪,要求她停止三百块每月的资助,因为自己做生意赚了一笔钱。有一个评价是“做徐志摩容易,做翁瑞午难”。


但实际上,1955年前后,翁瑞午曾经和一个姓关的女学生相恋,女学生是陆小曼的干女儿,还生下了一个“毛毛头”。陆小曼漠然接受了这个事实,说:“我之所以一点都没醋心,实在是由于我对翁瑞午只有朋友的感情,早已已不存在什么爱情了。”陆小曼为“毛毛头”雇了一个奶妈,当成自己的孩子来养。因为女学生的妈上诉,翁坐了两年牢,坐牢回来,依旧住在陆小曼家的二楼(陆小曼住在三楼)。


翁瑞午去世之后,一直不说话的陆小曼忽然说话了。因为翁家的子女打算把灵堂设在陆小曼家里。陆小曼坚决不答应,在与翁瑞午的长女翁香光争执中,陆小曼毫不退让:


我未与你父亲登记结婚,也未有过什么结婚仪式,你娘与他也未曾离婚。至于你父亲为什么要住在这里,这是他应志摩之邀,为我治病而来。后来志摩飞机失事逝世,我总不能把我丈夫的朋友赶出去吧?!是他要住在这里的!


最终,翁瑞午的灵台设到了翁香光的住处,才算了结。


陆小曼对于翁瑞午的这种奇怪的态度,源于她的心其实早就死了,什么都可以,怎样都可以,同居可以,和干女儿生私生女可以,坐牢回来继续同居可以,但就是一点,不是夫妇。


她的晚年,只惦记着为徐志摩文集出版。虽然有赵家璧和邵洵美的帮助,徐志摩文集却几经波折,甚至被出版社险些弄丢了原稿——1983年,这套陆小曼用生命保护的徐志摩文集在香港出版时,陆小曼已经看不到了。


1965年,陆小曼走到了生命的最后。她似乎并不怕死,赵清阁来给她送月饼,她说蛮好吃的,估计明年吃不到了。最后的日子里,陆小曼最常说的一句话便是:


最近我常常梦见志摩,我们快重逢了!


她最后的愿望,是和徐志摩合葬。


这个愿望,一直没有实现。


前几年,我曾去了次苏州东山,她的墓小得不可思议,找了很久才找到。倒是很干净,也许有人打扫过,墓碑是以侄子的名义刻的。在那墓前,我忽然想起了徐志摩的一首诗,名字叫《有那一天》:



她误入了地狱,一只梅花小雀

她唱

这时候,有一只鬼手在摸索

拉住一个生前骨肉,紧紧地拥抱




文中图片来源网络


参考资料


(美)张邦梅著 谭家瑜译 ,2011,《小脚与西服  张幼仪与徐志摩的家变》,黄山书社 

王映霞,2008,《王映霞自传》,黄山书社

柴草,2002,《陆小曼传》,百花文艺出版社

赵遐秋,1999,《徐志摩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张方晦,《陆小曼:写到湖山总寂寥》《解放日报》“朝花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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