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发完《胡蝶被戴笠包养?这个谣言都传了六十年了,你们还信哪!》一文,就去过节了,没看微博也没看微信,周日有朋友致电来,才得知谌旭彬老师诉状此文洗稿他的文章,具体可移步“短史记”一观。
我在文中确实有引用失当,未标明出处的部分,谌老师一文在前(23日),我文在后(24日),说出大天去,群众们都未必相信,所以不想废话,诚恳道歉,我已主动删掉了前文,并致电谌老师表示歉意,同时接受朋友们对我一切形式的批评。
但我觉得这是一件好事。在这之前,我一直有些迷茫,在新媒体个人号的写作中,参考文献的规范,需要做到什么程度?微信文章涉及的引用部分,究竟应该如何说明来源?该不该像学术论文一样处理?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因为这件事,我得到了一个宝贵的机会,来认真对待这些问题。后者若以我为戒,我受的那些辱骂,就不算白挨。
就拿被投诉的这篇文章开刀吧。
胡蝶和戴笠的关系揭秘,我生也晚,当然不会是第一篇,第一次得到消息来源,是和吕恩老师做的相关口述,这些我在之前的文章(比如文末胡友松那篇帖)都已经提及了。
写胡蝶和戴笠的文章,本来打算放在《罗曼蒂克消亡史》人物揭秘的第一篇,但后来因为我人在出差,资料也还不够,就先发了含香老五。截屏了部分资料的截图,可以证明,至少在23日下午之前,我已经做了一些资料搜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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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几本大部头的传记,我确实参考了一些文章,没有把这些文章出处一一罗列,这是我这次所犯的特大错误,也是最大问题所在。所以,借此机会向这些前辈们致歉:
凤群, 2015 第17卷1期,《胡蝶事迹考》,《五邑大学学报》
荣华、红安,1994.10,《“九一八”夜张学良与胡蝶跳舞纯属谣言》,《炎黄春秋》
温兆海,2016年4月18日,《胡蝶戴笠艳文质疑》,《南方都市报》
万人俊,1998年,《“影后”胡蝶与林雪怀解除婚约》,《民国春秋》
朱剑,2015,《人生不负笑美人——胡蝶》,陕西人民出版社
李景芳,1983第8期,《胡蝶和杨惠敏的无头公案》,《电影评价》
下面,我将就我的原文,进行一一解释。批注部分为红字,原文部分字体和字号未变。为了方便阅读,删掉了部分图片。
这是《罗曼蒂克消亡史》人物揭秘篇的第二篇,本文与电影无任何利益关系。
第一篇请戳:
《罗曼蒂克消亡史》这部黑帮小黄片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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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何处,我父大石幸次郎 - 你在何处,我父![](https://res.wx.qq.com/mmbizwap/zh_CN/htmledition/images/icon/appmsg/qqmusic/icon_qqmusic_source263724.png)
中国人对于女明星的猜想,从来不缺乏想象力。一个女子红了,有演技也好,没演技也罢,总要先猜想一下,潜规则伐?有后台否?换言之,人们对于女明星背后的男人,总是那么好奇。
这几日是景甜,前几年是祖英,大半世纪之前,还有胡蝶。
恩,就是《罗曼蒂克消亡史》里,袁泉演的吴小姐的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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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泉的脸,较之胡蝶,其实太薄,说不上哪里不太对,大约袁泉有股子现代气,而胡蝶则是旧上海的牡丹,圆融通透,微微一笑俩酒窝,国色天香。我特意找了一张侧脸照,可以比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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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姐是胡蝶,电影里那位始终不露面(连吃饭那一场,似乎也没有全脸)的戴先生,无疑就是戴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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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被戴笠包养的故事,说了半世纪,连带着又出来一个胡友松,暗示自己是胡蝶和戴笠的私生女,天花乱坠,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现在连大荧幕都上了,估计这故事还能再传五十年。
还能比这更扯吗?
是时候,把扣在胡蝶头上的屎盆子拿开了。
说胡蝶和戴笠有染的第一人是沈醉,确切的说,是第一人,也是唯一一人。后来所有的资料,包括后来许多写戴笠传的作者,都承认信息源来自沈醉。
——
目前国内外的戴笠传记很多,随便百度一下,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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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版本,除了沈醉写的之外,还有魏斐德的《间谍王》、陈达萌的《戴笠大传》、张军的《军统教父戴笠》、马振犊的《戴笠传》等。就看过的这些书,就断言“沈醉是唯一一人”这种说法是不严谨的,我只能说我看过的这些书里面都有戴笠和胡蝶的感情描写,而这些描写有的注明,有的虽然没有注明,但细节都和沈醉的说法一致,所以,我认为对于两人的风流韵事,沈醉的说法是源头。以魏斐德的团结出版社版为例,具体见截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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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醉是谁呢?戴笠下属,军统要员,1947年做到了保密局云南站站长。
沈醉投降之后,党要他戴罪立功,他也积极表现,1960年被特赦了。然后,他就写了个回忆录,所以,1962年,这位老人家出版了一本书,叫《我所知道的戴笠》。
——
沈醉的书我有电子版两个版本,一个版本是《我所知道的戴笠》,另一个版本是和文强的文章放在一起的《戴笠其人》。在这里,我采用的是前一个版本。
上面两段出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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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本书里,沈醉说,你们知道伐,戴笠其实和胡蝶同居很多年啦,甚至连他最后的死亡,都是因为要叫胡蝶离婚才从北京飞上海的。
——
出处为沈醉文,具体如下图截屏。
这个也印证了前文魏斐德书中的细节,确实是出自沈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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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们都激动啦!
夭寿啊!
一颗赛艇啊!!
搞了一个大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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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务头子看上了电影皇后,然后用各种方法逼迫电影皇后就范,两个人迸发出爱情的烈火,且看——
胡蝶要吃热带水果,戴笠立刻派飞机从印度空运;
胡蝶说拖鞋不好穿,戴笠一个电话就让人弄来各式各样的鞋子;
胡蝶嫌房子采光不好,戴笠立马让人在神仙洞建新宅……
感觉可以拍“霸道总裁爱上我”的电视剧,拍100集都毫无压力。
《罗曼蒂克消亡史》里的情节,大约也源于沈醉的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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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醉的这本回忆录,我们一开始是有理由相信的,因为沈醉是戴笠的下属,也是亲信,别的下属又没有这段记录,只有沈醉说了,应该可信。
不过,挖掘一下,很快就能发现,可信个毛线!
首先,沈醉在这本书里,信口开河的地方相当多,顺便说一句,另一个爱胡说的爷爷是陈巨来,我觉得他们可以组成“胡说兄弟”组合。
比如,书里写到,在与戴笠来往的女星中,有“当时重庆话剧名演员白杨……电影演员陈云裳(为军统工作多年)。”因为这一句话,白杨在1967年以“和戴笠有过往来”罪名蒙冤入狱八年,在狱中被折磨得痛不欲生。1973年,上海电影局为白杨冤案作出结论:“强加在白杨同志的‘叛变’罪名应予推倒。关于沈醉在文中涉及白杨同志与戴笠有过往的问题,经复查,是没有根据的,应予否定。”
——
出处如下图
我也是在这段里找到了“杨惠敏”这个名字,决定去看一看杨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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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和戴笠的故事,可深究的疑点也很多。
比如同居时间。沈醉的描述如下:
从一九四三年以后,胡蝶便为戴笠占有,一直秘密住在他的城乡公馆内。甚至有人说道:“一九四二年,戴笠已和胡蝶秘密同居。”
——
出处如图,另外也参考了《胡蝶事迹考》里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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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来看看,从1942年开始,胡蝶在做什么?
1942年8月,胡蝶全家北上,抵达韶关(曲江),根据当地报纸报道,这一期间,胡蝶有很多社会活动,比如剪彩、出席运动会等。住了一年多之后,因为战火逼近韶关,胡蝶全家决定离开,下一站不是重庆,而是桂林。
——
这段生活,胡蝶口述回忆录里有相关描写,但我也参考了《人生不负笑美人——胡蝶》里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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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与潘有声
到达桂林之后,他们住了一段时间,甚至盖了简陋的房子,潘有声则与朋友一起做公司,“经营药品、日用品维持家庭生计”。日军入侵桂林的消息日紧,全家又决定再迁重庆。
——
出处见胡蝶口述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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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至少要到1944年的秋天,才能抵达重庆。这是因为,从桂林到重庆之间,胡蝶夫妇曾经在独山,求助于川黔公路线区司令部总务科上校科长高岳文,高于“1944年春夏间”奉命接任独山车站司令:
又有一天,独山铁路宾馆,又摇来电话,询问笔者在否?说虞洽卿先生即刻前来拜访,笔者答应不敢当。不久,虞洽卿先生便率同女明星胡蝶女士与其丈夫潘有声先生,前呼后拥地乘小轿车来到我处相晤。虞已是七八十岁老人,很客气地与我握手寒暄后,并取出中央某大员介绍函请派二辆车,潘有声夫妇请派一辆车运其家属及行李。我又费了若干唇舌,结果是给他们两家共派一辆车,运费自理。他们表示感谢,实际也是很不高兴……这般人都是由铁路运到独山后,无车去筑或渝,不得不放下架子来俯求于我。他们运不走的细软行李,可能会在独山损夫一些,但比起逃难平民来,又幸运多了。
——高岳文《黔南事变历见录》
——
《粤桂黔滇抗战原国民党将领抗日战争亲历记》这本书的电子版是一个粉丝送我的,原来是告诉我里面有一篇写到她的家人的文章,希望我能找到更多资料。但在给我这本书时,她就告诉我,里面有写到胡蝶,所以,这个发现归属权是她的。
高岳文的文章目录及内容截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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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篇文章里,高记载了一个重点,那就是他到达贵州独山,是“长沙最后一次与日军会战失败”,作为一个《战长沙》迷妹,1944年6月19日,长沙才失陷。也就是说,胡蝶和高岳文见面,一定是晚于6月19日的。
换言之,在这个时间之前,胡蝶和戴笠是不可能同居的。
同居了多久,也有疑问。沈醉说:
胡蝶和戴笠仅在杨家山公馆就住在那里几年,后来还又移居神仙洞。
但如果以1944年10月为同居日期,那么胡蝶和戴笠的同居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年,因为1945年秋天,胡蝶就返回了上海。所以,“几年”一说,是不确切的。
——
这段参考自《胡蝶事迹考》,具体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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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掉时间,沈醉书里还有许多疑点。比如说戴笠软禁胡蝶,但胡蝶在1944年明明还外出拍摄了电影《建国之路》。又比如书中所说的戴笠为胡蝶建造的别墅,已被证实,这些房子有的是原来躲警报用的,有的是准备见蒋介石后深夜渡江返回城内不便时用的,有的是军统官员临时用的,有的是胡蝶未到重庆之前已建的。沈醉所说,戴笠最后机毁人亡,是赶着去上海见胡蝶,要她和潘有声离婚,根据戴笠另一位亲信文强的说法,戴笠其实是为了赶去南京见何应钦:
戴笠急于飞南京见何应钦,不料自青岛起飞,到达南京上空时大雾迷空咫尺,难以见人,飞机无法降落,改飞上海虹桥机场,同样大雾迷空,于是又折返南京上空,油量消耗将尽,驾驶员慌张起来,盘空低飞,触山坠毁,油箱起火,机毁人亡,同机者无一幸免。
——文强《戴笠其人》
——
出处来自文强的《戴笠其人》,具体见截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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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曼蒂克消亡史》电影里,吴小姐的丈夫为了获得好职位,而牺牲了妻子,这个来源显然来自沈醉书里的这段话:
当时胡的挂名丈夫潘有声很懂得明哲保身之道,自从老婆被戴笠看中占有后,他在美人与金钱不可兼得的情况下,决定宁可牺牲老婆,而利用这个机会发一笔横财。他知道不是这样做,身上不知什么时候会被枪弹穿几个窟窿。当戴笠答应给他一个战时货物运输局专员名义,让他放手去做投机走私生意时,他便长期住在昆明,很少到重庆和胡蝶会面。
——
出处见截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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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导演大概不知道,1980年再版回忆录时,这段话已经被删掉了。
批注:
有关1980年再版回忆录被删掉,参照的来源为《胡蝶事迹考》
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认可沈醉的故事?
第一当然是沈醉本人的身份可信。
第二则是这段故事,有一个跟沈醉无关系人员的间接佐证。《罗曼蒂克消亡史》里,把吴小姐委身于戴先生的媒挂在了陆先生(也就是杜月笙)的身上,亦有历史来源,这个说法,便是杨惠敏的回忆录。
杨惠敏最著名的事件,是在上海沪淞会战时,泅渡苏州河,把青天白日旗悬挂到四行仓库上,支援谢晋元团八百抗日壮士。1942年,她带了“杜月笙先生从重庆打来的电报”去香港找胡蝶和梅兰芳,希望他们能回到大陆。在她的回忆录里,这样写她和胡蝶的相遇:
一会儿,胡蝶小姐亲自出来了 ,她招手请我进屋。胡小姐神态自若,从容的问我一些话,我道明了来意,把杜月笙先生从重庆打来的电报给她看。……她的个性似乎很爽快,她告诉我,决定即时回到大后方去,与全国军民共赴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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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8月,胡蝶从香港回大陆,人和行李分开走,结果遭劫,全部丢失。9月,杨惠敏就被军统逮捕了。杨本人在回忆录里宣称,她被逮捕之后,审讯官都问她是否拿了胡蝶的行李,所以她得出了一个结论,自己之所以被捕,是因为胡蝶在戴笠面前告了状。
这个结论,在1969年杨惠敏出版的《八百壮士与我》一书中有明确记载:
当胡蝶小姐从惠州辗转到达重庆以后,她向军统局长戴笠将军报告和哭诉,硬说是我抢了她的行李。人世间之无道义良心,没有比这件事更令人伤心的了!
——
杨惠敏的《八百壮士与我》,我手边的版本是1970年,博爱出版社。因为书不在身边,所以不能拍摄截屏图,
这里同时也参考了《胡蝶身世考》
但实际上,杨惠敏不知道,之所以再三询问胡蝶的行李是否被她拿走,是因为胡蝶的行李当中,当时有大量西药(因为潘有声做药品生意),而军统怀疑,有人拿走这批行李,是为了通共。
这源于中共地下党人黄慕兰的回忆。杨惠敏在香港营救各界人士的行动,受第七救济区主任陈志皋的领导,陈志皋是杜月笙的门生,同时也是一名地下党员,而黄慕兰则是陈的妻子。黄在自己的自传描述了这件事:
(1942年)11月的时候,胡蝶和她的丈夫潘有声已安全到达曲江。有一天,她突然前来找我们,说是她托交杨惠敏代为护运的大批‘行李’在途中不见了,……其实这些“行李”之中,只有几件是真正的行李,绝大部分都是诸如后方紧缺昂贵的进口西药、化妆品等。
——
出处为《黄慕兰自传》,具体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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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11月时,胡蝶夫妇才首次交涉了行李失踪的事件,而在9月时,杨已经被捕了。所以,杨的被捕,并不是胡蝶的告状。
之后不久,黄慕兰和陈志皋也被军统逮捕,“说是我们包庇杨惠敏,‘私通共产党的东江游击队’,抢劫了她的‘行李’。……这真是飞来横祸,天大的冤枉,而由此又‘追查’到志皋和我,更是意外之灾。”黄慕兰的回忆录说明,抢劫胡蝶的行李,主要是怀疑行李被抢走去通共了,曹聚仁在《补记杨惠敏与胡蝶》中认为,行李“也可能是东江游击队托言被日军搜了去,实在是军中明分了运到桂林去卖的。”
——
这里的来源有两个
一个为黄慕兰自传,但我在《胡蝶事迹考》也看到了相关补正,具体见截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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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曹聚仁的文章见他的《听涛室人物谭》,具体见截屏图(我有很多故事都来源于曹先生这本书,推荐大家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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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胡蝶并没有主动告密杨惠敏,而杨的被捕,其实除了胡蝶的行李以外,还有其他因素(传谣美国飞机被国军飞机击落),这里不再赘述。
这不是胡蝶第一次被泼污水,“被戴笠”包养的事件之前,胡蝶就曾经被谣传,“九一八”之夜,张学良正是因为和胡蝶在北平六国饭店跳舞,才延误了军机。马君武就此事还写了一首脍炙人口的《哀沈阳》:
赵四风流朱五狂,
翩翩蝴蝶最当行。
温柔乡是英雄冢,
那管东师入沈阳。
而实际上,胡蝶和张学良从未谋面,“九一八”当晚,胡蝶人在摄制组,乘坐火车滞留天津,根本不可能和张学良共舞。张学良得知事件时,正在看梅兰芳的戏,与胡蝶毫无关联。有意思的是,因为这一事件,张学良和胡蝶都刻意不与对方相识,1933年3月在上海,有朋友曾经要向张学良介绍胡蝶,张学良回答:
算了,我倒不要紧,不要再去害人了。
——
此处综合了《“九一八”夜胡蝶跳舞纯属谣传》
在沈醉的回忆录出来之后,胡蝶也写了回忆录。她无疑是知道沈醉对她的抹黑的,但她选择了不回应:
关于这一段生活,也有很多传言,而且以讹传讹,成了有确凿之据的事实,现我已年近八十,心如止水,以我的年龄也算得上高寿了,但仍感到人的一生其实是银短暂的,对于个人生活琐事,虽有讹传,也不必过于计较,紧要的是在民族大义的问题上不要含糊就可以了。
——
出处见胡蝶自传,具体见截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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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就这段话请教过吕恩老师,她的丈夫胡业祥是胡蝶的堂弟,两人关系很好。吕老师说,胡蝶为人洁身自好,一贯如此,对于沈醉的抹黑,她本人一笑了之,觉得无聊至极,如果自己回应,无非为沈醉的书大做推广,不如什么都不说。反而是胡业祥等亲友都很生气,曾经打算要起诉沈醉。后来,因为胡业祥先生离世,此事便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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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曼蒂克消亡史》里,吴小姐的丈夫是一个演员,这说的不是潘有声,而是影射胡蝶的第一任丈夫林雪怀。林雪怀和胡蝶因共同出演电影而相识相恋并结婚(应为订婚,更正),胡蝶一直认为林雪怀有电影天赋,而林则投身商界,开了“胡蝶百货公司”,最终经营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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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胡蝶和林雪怀的订婚照
两人的离婚是当时上海滩一件大事,双方都聘请律师,从法庭到小报,一时间口水横飞。离婚后不久,即发生了“与张学良共舞”事件,可以说,胡蝶的压力并不比自杀的阮玲玉小,然而她没有选择自杀,她的坚毅,是我们不能想象的。正如她自己所说的那样:
人生也似舞台,悲剧也总有结束的时候,我自己在苦的时候常对我自己说,快了快了,演完苦的就会有快乐的来了。
——
这句话的出处是《小报与阮玲玉之死》(国家人文历史2012年),具体见截屏图:
![](http://mmbiz.qpic.cn/mmbiz_png/89J1T8BUCqI6skicXmqVtMNE5TjLtB59JUYD77YrjHnjvdiaTicdjS4PVPaXrlqwQa632RPIpVicTy2FuMaCmzSeYQ/640?wx_fmt=png&wxfrom=5&wx_lazy=1)
1989年,胡蝶在散步时跌倒,之后中风,在温哥华去世。临终前,她的最后一句话是:
蝴蝶要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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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胡蝶照片
蝴蝶飞走三十年了,谣言能不能不要再飞了?
另外,关于胡蝶私生女的传说,请移步:
悲伤是虚荣者的墓志铭
参考资料
沈醉,《我所知道的戴笠》
杨惠敏,《八百壮士与我》
胡蝶/口述、刘慧琴/整理,《胡蝶回忆录》
和久田幸助,《梅兰芳与胡蝶战时在香港》
最后想说的是,我并没有为自己开脱的意思,这篇文章给了我很大的教训,我告诫自己,今后一定要认真注意参考文献的规范使用。
给大家添麻烦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