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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史艺丛] 邵建:法国大革命中的“人民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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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1 12: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邵建:法国大革命中的“人民的裁决” 

 2016-06-10 邵建 大家



文 | 邵建


法国大革命前后两个阶段,在发展方向上几乎穿越了三种体制。第一阶段是从君主专制走向君主立宪,第二阶段是立宪未成转而走向民主共和。罗伯斯庇尔(1758-1794)是前一阶段的风云人物,更是后一阶段的政治领袖。英国学者露丝·斯科尔的人物传记《罗伯斯庇尔和法国大革命》(商务印书馆2015)叙述了罗氏短短的一生,此人在大革命期间尤其是共和以后的表现,是和断头台联系在一起的。那是一段腥风血雨的岁月,正如该书第五章的标题“恐怖时期”。共和恐怖的主角就是罗伯斯庇尔。



▲ 罗伯斯庇尔


按照古老的罗马传统,平民、贵族和君主这三种制度诸要素之间的平衡,亦即这样一种混合政体才称之为共和政体。法国大革命第一阶段以攻占巴士底狱为标志,是要制定一部宪法。这是走向君主立宪的节奏。但大革命所唤起的民众激情根本停不下来,加上路易十六的仓皇出逃,立宪终成泡影。民主共和的声音遂占上风。但,问题是,民主共和已经不是历史传统上的共和,它其实仅仅是平民阶层的共和,路易十六成了叛国者,贵族也没有其位置。所以,与其说罗伯斯庇尔主导的法兰西是民主共和,毋宁径直称其为民主国。这个民就是平民,就是当时的第三等级,就是“无套裤汉”,也是罗伯斯庇尔推行恐怖政治时嘴中念念不忘的“人民”。



在谈到法国大革命时,托克维尔认为:“专制君主本来可以成为危险较小的改革家。……如果当初由专制君主来完成革命,革命可能使我们有朝一日发展成一个自由民族,而以人民主权的名义并由人民进行的革命,不可能使我们成为自由民族。”(《旧制度与大革命》商务印书馆1996第201页)历史无以假设,1792年8月10日,如果路易十六不被逐出杜伊勒里宫(这是君主立宪走向民主共和的转捩点),即使我们不知道他是否会给这个民族带来自由;但君主是一种秩序的象征,这种古老的秩序尚未被完全打破。

我们可以知道的是,从这一天之后,王室不但完全失去自由,整个社会的秩序也荡然无存。尽管自由的口号满天飘,但这种自由是无序的自由,法律、习俗俱不存在,反而要成为打破的东西。存在的只是街头和广场上的暴力以及由它带来的恐慌,如果暴力也可以称之为自由的话。

1792年9月2日星期日下午,24名被送往圣日耳曼德佩监狱的神职人员遭到暴民袭击,最终被杀害。

当晚,经过非正规审判,教堂内其他122名囚犯也被宣判了死刑,他们被带至教堂外用长矛刺死。

关押在圣衣会修道院的包括阿尔勒大主教和桑特及博韦的主教在内的大约150名神职人员被杀害。

关押在夏特勒的200名小偷和债务人被残杀。

9月3日星期一,关押在拉福尔斯的王后的朋友徳·朗巴勒公主和其他囚犯惨遭屠杀。公主的头颅被挑在长矛上,在马亥区中世纪城堡坦普尔堡的窗前示众,王室一家此刻就被关在这座城堡里。
”(该书258页)

…………

这是作者开列的自8月10日君主制转换为共和制之后连续三天的暴力升级的情形,这里笔者只是过录其中的一部分。下面是作者对此一系列事件的评论:“这就是人民的裁决:新共和制下的第一周,为了满足推翻君主制的嗜血暴民的欲望,就有千余人失去了生命,其中还包括来自最底层也是最脆弱的人民。”(见该书259页)原书此处有这样两幅插图,它呈现的正是德·朗巴勒公主被戮尸的情景。赤裸的胴体仰露着,双腿向外分张着。人们正是从张开双腿的地方围观着,有的人甚至为此弯下了身子好仔细看。另一幅画面公主的头颅被长矛高挑着,头颅下,人们,男男女女,正在庆贺。以各种旋转的舞姿,表达着他们的快悦。在这里,杀人的是人民,被杀的也是人民(教士、公主除外),包括围观屠杀的看客还是人民——这就是人民。


电影《法国大革命》剧照


雅各宾的政治领袖们深知,人民拥有发泄怨恨的权利,如果“没有这样的热情,君主制王朝也不会在8月10日崩塌。……是民众的暴力推动了革命者的事业”(见该书260页),因此,民众的暴力也就正义为“人民的裁决”。这样的裁决下一个对象就是路易十六。罗伯斯庇尔和他的年轻战友圣·茹斯特都是必欲置路易于死地的人。圣·茹斯特的演讲结论是:这个人要么当政,要么死亡。罗伯斯庇尔则这样揭露了残酷的事实:路易必须死,因为国家必须生。

在罗氏看来:“国王的处决将是人民裁决的另一表征。这和普通的法律公正完全不同:‘人民的裁决和法律的裁决不同,他们不判处刑罚,而是降下雷电;他们不为国王宣判,而是将他投入无底深渊;这样的裁决和法律中的审判一样扣人心弦。’”(该书289页)人民的裁决必须绕开法律,毕竟大革命本身就是法律外的行为,它本身就在宣告所有法律的破产;因此为了革命的继续,法律根本是不必要的。哪怕它有所谓的“革命法庭”,但这样的法庭服从的是革命的需要而非法律的需要。“用独裁者的灵魂来滋养人民的裁决中不可或缺的恐怖”(同上页),罗伯斯庇尔惯用诗一般激情的语言来鼓动人民。

绕开法律程序,路易十六被带上了国民公会接受代表们审判,亦即接受人民的裁决。罗伯斯庇尔很清楚革命与法律的不兼容。如果让路易十六上法庭,就等于回到了先前王室和立宪的专制秩序中,这时受审判的就不是路易而是革命了。罗伯斯庇尔清晰地指出了其中的逻辑:“如果路易走上法庭,他将被证明是清白的……而如果路易无罪,那么革命又在何处呢。”(该书第288页)这就是革命与法律秩序的二元对立。戏剧性的一幕是,和雅各宾中山岳派对立的是吉伦特派,其中有人并不想加害路易。他们认为既然是人民的裁决,那么应该将路易的命运交给全国民众而不是仅仅由国民公会审判,因此他们主张全国投票。罗伯斯庇尔反击迅捷:“不能申诉反对代表了人民意愿的组织。”且不说国民公会就此事是否能够代表全国人民的意愿,况且即使代表中亦有近半数人无意让路易上断头台。但,罗伯斯庇尔的逻辑是:“人民的意愿并不是在某些秘密聚会中或大臣们的圆桌上达成的。少数人有权让别人听到他们心中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美德一直都存在于少数人身上。”(该书第292-293页)

这真是人民的吊诡。罗伯斯庇尔是卢梭的精神弟子,他认为:“让·雅克(卢梭)公之于众的最伟大的道德和政治真理,即只有人民是善良、公正和慷慨的;腐败和独裁属于鄙视人民的垄断者。”(该书224页)完全的民粹,即使在经验层面上这种立论也站不住脚。何况这里的人民是抽象的,因为具体的人谁都无以称为人民。但这正是民主政治的价值根基。

有意味的是,罗伯斯庇尔对民主的看法不仅仅是人民主权:“民主的意义在于确保人民善良、纯粹而普遍的愿望最终得以胜利——但在人民受到足够的教育以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符合自己的利益之前,需要由不同寻常的立法者代劳。”(该书第274页)一边虚拟地推许人民为最善良,一边又认为人民不知道什么是自己的真正的利益,而其美德又始终存在于少数人身上。如何解释这种价值吊诡?其实罗伯斯庇尔两方面都是真诚的。他推重那种抽象的人民,这是一种理念,一种会让他情不自禁流泪的理念。但落实到具体的民众身上,又认为民众需要德性的指导。只有这样,民众才是符合他理念中的人民。可以说这是法兰西启蒙运动的一个症结,一些人自然是少数精英可以代表人民,他是人民中的人民,他可以为民众启蒙,还可以为民众立法。他借人民的名行事,因为他就是人民,正如人民也就是他。这就是罗伯斯庇尔为什么反对就路易死刑问题的全民公投。

路易十六最终上了断头台。国民公会721位代表,需要361票以上才能超过半数。执行主席宣告的表决结果是365,微弱的多数就决定了路易的生死。因为这是人民的裁决。这位集一切恶名于一身的末代君主在死亡临头时的表现可圈可点。路易的律师是托克维尔的曾祖父,后者希望营救路易,路易阻止了他:“这样的过程将牵扯太多生命,甚至会引起巴黎的内战。我情愿死去。因此,我恳请您命令他们不要试图解救我——法国的国王是不会死的。”(该书296页)与家人最后告别时,“他告诉小王储,不要为他的死复仇”(该书299页)。死后,王后在房间里听到民众欢呼声,脸色苍白。一个人进来把国王的婚戒交给了她,并转达了国王最后留给她的话:“若非面临死亡,他永远不会摘下这枚戒指。”(该书300页)当路易十六的头颅落下时,“行刑者向群众展示了国王的头颅。有人跑上前去用手帕或是纸张蘸着路易十六的血。有一个人甚至模仿起牧师用圣油为祈祷者祈福的仪式:一个公民自行爬上了断头台,把整个手臂伸进了卡佩继承者的血泊中,他捧起一团凝结了的血块,向围在断头台周围的群众洒下去。每个人都焦急地期待鲜血滴在自己的额头上……”(该书299-300页)——这就是人民。

罗伯斯庇尔是来自法国北部阿图瓦省阿腊斯小城的律师,乘大革命风暴而起,从国民议会起步,扶摇直上,很快成为巴黎瞩目的风云人物乃至政治领袖。自路易死后,他的用心就是建立一个美德性质的民主国。这是他心目中的理想国,其实也就是一个现代斯巴达。为了实现这样的理想,不惜频频动用断头台。因为在他看来,美德即恐怖。“如果没有美德,恐怖会造成灾难;如果没有恐怖,美德会失去力量……因为恐怖本身是美德的化身,是应国家最急迫的需求应用民主的结果。”(该书367页)自此,断头台下人头滚滚。雅各宾内部的吉伦特派被推上了断头台。自己的朋友和战友丹东、卡米耶等也被推上了断头台。他自己“道心惟微”,其他人则“人心惟危”。特别是为了强化革命法庭,一项新颁布的罪名“人民的敌人”罪,更是将罗氏恐怖政策推向高潮。这项罪名把那些所有以任何方式妨碍革命进步事业的人都视为人民的敌人,它的定义其实是任意的。甚至“一个人只要被认定‘对国家毫无价值’就可以被处死”。(该书403页)短短的一个多月,巴黎有1376人被送上了断头台。从人民的裁决到人民的敌人,其实是且仅仅是罗伯斯庇尔及其少数同僚的意志,尽管都是以人民的名义。


罗伯斯庇尔等人遭到处决。


在人头滚滚落地的同时,最后罗伯斯庇尔自己也未能幸免。缘由很简单,一种不宽容的政治格局,意见不同,都可以导致甚至必然导致你死我活。判处他死刑的是国民公会的同僚,对方完全是用罗伯斯庇尔的方式对待罗伯斯庇尔。罗氏恐怖已经针对任何一个人,如果这些同僚不是先机下手,断头台下滚落的头颅就是自己。当罗伯斯庇尔被送往断头台的路上:“这和路易十六以及随后丹东被处决时一样。在一片可怕的嘲弄和喧闹的欢呼声中,有人将一桶动物血泼到杜坡莱家的大门上(罗氏的住处)”“人群里一个女人冲到刑车的前面,大声诅咒……‘现在去死吧,恶人。带着所有法国母亲和妻子的诅咒,下地狱去吧。’”(该书第442页)这样的民众表现,不知道是不是罗氏推崇的“人民的裁决”。


不过,和路易十六一样,罗伯斯庇尔临死前的表现也是从容镇定的,而且充满悲悯。这是1794年7月28日,当断头台的铡刀落下切断罗伯斯庇尔的头颅时,行刑手惯例拎起头颅向四周示众,于是,四周报以一片欢呼——这就是人民。

【作者简介】

邵建 |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金陵教书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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