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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史艺丛] 张晓舟:当罗素联手拳王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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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8 07: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张晓舟:当罗素联手拳王阿里 

 2016-06-08 张晓舟 大家



文 | 张晓舟


“六十年代”当然不仅仅标示一个年代,在西方历史上,六十年代是一个革命性的转型期社会文化概念,也是一个代际文化概念。从来没有哪一代人像成长于六十年代的人那样,拥有如此丰富的命名:婴儿潮一代,伍德斯托克一代,人造卫星一代,性革命的一代,越战的一代(或“反越战的一代”),黑人民权的一代,同时,也是麦克卢汉一代——麦克卢汉的“媒介即信息”论在六十年代空前应验:媒体和广告引爆消费社会。其中伍德斯托克最吸引眼球也最具时代启示录色彩,然而五十万人构成的“伍德斯托克民族”固然壮观,但大多数美国年轻人在大多数时候,恐怕并不是在摇滚音乐节狂欢,而是在家里观看电视体育比赛,在电视上度过波澜壮阔的六十年代,因此可以说,他们也是电视的一代。

《伊甸园之门——美国六十年代文化》——这本书在中国的影响力远大于在美国——的作者莫里斯·迪克斯坦,曾经指出广义的(尤其是从左派的视角出发)“六十年代”结束于1974年。而那一年,拳王阿里在结束因拒绝服兵役而禁赛的三年多之后东山再起。从1960年获得罗马奥运会冠军到1974年在金沙萨击败福尔曼而攀上职业生涯巅峰,阿里刚好贯穿了美国整整一个广义的“六十年代”,并串联起六十年代的诸多主题,因此,那一代也可以被命名为:阿里的一代

勒布朗·詹姆斯在阿里去世后称:“我们都知道他是一个伟大的拳手,但我觉得这只是构成他伟大的20%。”另外的80%是什么?众所周知是反战和黑人民权抗争。但是,唯有把阿里放到整个六十年代反文化和亚文化的谱系和脉络中,才能更清楚阿里丰富的历史意义。过度强调其人权斗争伟业,或许反而遮蔽了他的丰富性。把阿里说成体育界独此一家的孤胆英雄也不太符合历史事实,例如:1967年阿里拒服兵役的新闻发布会上还出现了两大声援者:黑人篮球巨星贾巴尔和拉塞尔;而1968年在墨西哥奥运会上高举黑色手套拳头的托米·史密斯和约翰·卡洛斯,他们也是阿里的战友。时势造英雄,英雄造时势。


▲ 被誉为六十年代象征的《Esquire》封面,万箭穿心的阿里


阿里是在官方、赞助商和主流舆论的打压下,争得更多来自民间的支持:不单有底层黑人同胞,还有白人造反学生;不单有对亚文化美学时尚异常敏感的媒体,还有左派知识分子和作家艺术家。阿里不仅仅是一个体育冠军,也不仅仅是一个反战英雄,他还是一个最懂得自我宣传的大众文化英雄和商业明星——是阿里将拳王争霸赛的出场费从一百万美元一路抬高到一千万美元,阿里的时代,也是消费主义空前发达的时代。

阿里正是顺应时变,在时代的诸多悖论之中左冲右突,以他无与伦比的感觉和胆量去解决问题。阿里称自己的父亲是一位出色的广告牌画家,在阿里刚刚踏入职业拳坛不久时就把儿子的车涂上红色作为底色,又在上面点缀赤橙黄绿青蓝紫,并在车身一边写上:“世界上最多姿多彩的拳师”,另一边则写上一行诗句(或者说押韵的口号):“伟大的李斯顿,八个回合完蛋”。后来阿里花了半年,驾着这辆被他命名为Big Red的车发动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反李斯顿宣传运动,而在这个过程中,阿里作为美国伊斯兰精神领袖贾莱伊·穆罕默德的弟子,又结识了另一位黑人民权精神领袖马尔科姆·X。差不多从一开始,阿里就并行不悖地结合了拳头与信仰,卡修斯·克莱(阿里的原名)做的是个人奋斗出人头地的典型美国梦,而穆罕默德·阿里则超越了美国梦。


《Esquire》阿里封面仿照的蓝本——圣塞巴斯蒂安原型图,在教难时期他被罗马帝国皇帝戴克里先下令乱箭射死。


阿里是一个口水多过茶的演说家——或者不如说是一个巧舌如簧的街头烂仔,在比赛中喜欢不停地说话激怒对手;他也是一个广告诗人——他惯于在赛前为对手写一首朗朗上口的诗,通过媒体提前为对手敲响丧钟。而这种滔滔不绝大言不惭的吹牛劲头,堪称黑人嘻哈先驱——不仅仅表现在精神上,也淋漓尽致地表现在嘴皮子上。

人们习惯把明星视为被大众文化操控、被媒体机制塑造的商业傀儡,但天才如阿里堪称一个善于操控对手、大众和媒体的体育心理学家。即便以如今这个自拍时代来衡量,阿里也是最具镜头感的明星,但他的眼里可不只有自己,阿里拥有两种视角,他似乎能随时化身为观众,坐在拳击台底下仰视自己,又似乎能化身为神,在天上俯视自己——一个最具历史纵深感的明星。和伟大的嬉皮士阿比·霍夫曼一样,阿里也将法庭和新闻发布会当成对抗国家机器的秀场,阿比·霍夫曼的朋克诡辩术和马戏团小丑做派建基于深思熟虑的政治见解,而阿里说一不二的答辩则出自一个“飞舞如蝶,蜇刺如蜂”的狂暴肉体——我的意思是,阿里更有“群众基础”,更具示范作用。

阿里与媒体共谋,将个人秀提升为时代精神。阿里不仅仅是爱与和平的神话斗士,还是六十年代文化的调色盘和万花筒,不管是贾莱伊·穆罕默德这样的精神导师,还是诺曼·梅勒这样的当红作家,不管是赫伯特(贾莱伊·穆罕默德的儿子)这样既有思想又有行动力的经纪人,还是唐金这样唯利是图的精明掮客,不管是黑人民众还是诺曼·梅勒所谓的“白种黑人”(亦即叛逆的白人中产阶级和大学生),都共同参与了阿里神话的建构。阿里的头脑融汇了朴素的个人主义和黑人伊斯兰主义,他以“飞舞如蝶,蜇刺如蜂”的狂暴肉体感知到时代的气候,从而一跃成为六十年代美国的G点,或者说,他代表了一种激进年代的新感性。

1963年,披头士第一次访问美国,乃是摇滚乐和亚文化历史上划时代的“英伦入侵”。访问迈阿密时适逢阿里备战李斯顿,歌迷尾随披头士蜂拥而入,阿里问约翰·列侬:“是否一个人名气大的时候,人们就会这样(疯狂)。”列侬回答说:“拳王,你名气越大越要面对更多虚伪,因为你越是真诚,他们越是虚伪。”随后四人握拳佯装与阿里对打,并挨个倒在拳台上,假如说这只是一场喜剧娱乐秀,假如说列侬的“真诚vs虚伪”还只是老一套的个人vs社会的伦理,那么后来的列侬便开始创造流行文化的新宗教了。阿里曾经将自己与英国拳手亨利·库珀比赛时穿的一条短裤——上面沾满了库珀的血迹——送给特立尼达与多巴哥一位叫马利克的黑人民运人士,而列侬和小野洋子分别用自己的一撮头发,合起来与马利克交换了这条阿里的短裤。列侬打电话告诉阿里,他要拍卖这条血迹斑斑的短裤用来筹集世界和平基金,他很高兴亨利·库珀的污血能用于正义事业。



来自大西洋彼岸的摇滚先锋披头士,佯装倒在拳台上,与拳王阿里上演了一场奇妙跨界秀。


《Esquire》也曾经借阿里来创造流行文化的新宗教:以被罗马帝国皇帝下令乱箭射死的圣塞巴斯蒂安为原型,拍摄了那个著名的阿里封面,为反文化封圣,又将之转化为流行文化符号。而约翰·列侬还更进一步,将流行大众明星的头发和衣物当作圣物,利用了流行文化的拜物教,并将暴力的见证——血迹——一举转化为和平胜业的祭品(商品)。

而对流行文化的痴迷和对明星“圣物”的占有欲收藏癖,也是安迪·沃霍尔的精神核心。

霍布斯鲍姆曾经对照雄心勃勃的美国小说家来衬托安迪·沃霍尔:

萦绕在每一个美国创作者心中的梦想,就是要创造出可以全面涵盖美国实况的作品。欧洲没有人动不动就想写出‘伟大的英国小说’或‘伟大的法国小说’,但美国作家们仍打算写出‘伟大的美国小说’(而且现在是厚达数册的大部头),即便他们已不再使用那个术语了。但真正最接近实现这种梦想的并非作家,而是一个看起来肤浅,却具有惊人持续动能的视觉形象艺术家。

他指出:“除了美国以外,还有什么地方能够孕育出安迪·沃霍尔那种作品呢?那是极度雄心勃勃、作风独特而且漫无止境地以美国素材为主题的变奏曲,从浓汤罐头和可口可乐瓶子一直涵盖到美国的神话,梦想、梦魇、英雄和女英雄们。”这段话后面应该一一加上:梦露、猫王、阿里……这些安迪·沃霍尔作品的主角。作为一个典型的魂牵梦萦“伟大的美国小说”的作家,诺曼·梅勒曾为Leon Gast导演的阿里纪录片《当我们是拳王的时候》撰写解说词,这位自恋狂大作家似乎始终都把自己当作约翰·肯尼迪与阿里的合一。


诺曼·梅勒


艺术和“波普”没有分野,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鸿沟也有限,这在美国远比在欧洲要顺理成章,尤其是在六十年代,反文化固然被消费主义收纳,但同时消费主义也充当了反文化的助燃剂,流行文化并非如同老左派所批判的,只能削弱乃至消解群众改变社会的行动力,流行文化的政治潜能不可低估,在六十年代美国,政治更植根于个人的肉体经验,个体即政治,享乐主义与宗教并行不悖,反叛也摘下了苦大仇深的面具。而这是很多传统精英知识分子所不屑或不理解的。

何谓传统精英知识分子?传统精英知识分子的最大特征就是过度迷恋“知识分子”这块万能胶或毒鼠强,过度迷恋“思想”——他们把“思想”当作知识分子的某种特权,所谓“思想”似乎就非得是可以凝固为书本的观念体系。那么,阿里是否有“思想”?要知道他曾说过自己从没有看完过一本书,这肯定夸张了,但是其自传确实没有提到过任何一本书,哪怕是《古兰经》。阿里后来回顾将奥运金牌扔掉一事,也承认他当时并不很能确定自己的思想状态,拒绝服兵役一事他也经历过思想斗争,但最终是直觉和胆量在推动他做出抉择。


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萨马兰奇向阿里补发奥运金牌。


伯特兰·罗素晚年与无数知识分子和政治家联手合作,投身于反核反战事业,但他竟然还团结了阿里!列侬联手阿里顺理成章,但罗素联手阿里,有没搞错?以茨威格的“人类星辰闪耀”之英雄史观来看,阿里为抗议种族歧视而将奥运金牌扔到河里,堪称人类历史星辰闪耀的一刻。但更少为人知的,是罗素给阿里打电话的那一刻,那也是富于时代启示录意义的一刻,因为那体现了六十年代的另一主题: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合流。阿里如此描述罗素:“他是个超卓的人物,比我年长七十岁,但他崭新的面目是我在美国所认识的白人所难以比拟的。



伯特兰·罗素


作为性革命的理论先驱,罗素关注六十年代青年文化并不出奇,但一个九十几岁高龄的哲人主动打电话找一个拳击手,这确实稀奇。

罗素询问阿里:报纸上关于他反越战的报道是否属实?阿里大声反问:“为什么每个人都想知道我对越南问题的看法?我既不是政客又不是领袖人物,我只是个运动员。

罗素回答:“这个嘛,这是一场前所未有的极为野蛮的战争,拳击冠军让人有一种神秘感,所以世人都希望知道拳王内心怎么想,这并非只是好奇心。通常拳王都是随大流的,但你让大家都吃了一惊。

阿里邀请罗素来观看他与亨利·库珀的比赛,罗素说他更看好阿里获胜,于是阿里回赠了一句口头禅:“你倒是面懵心精啊。”但老头并未到场。随后他们一直互相通信寄明信片,但阿里始终不知道罗素是什么人,他读中学时并没听过这个名字,直到整整两年后,在芝加哥《穆罕默德之声》报办公室偶然翻阅一本世界百科全书,阿里见到罗素的名字和照片才知道此人是谁,想到自己居然调侃20世纪最伟大的数学家和哲学家之一为“面懵心精”,他赶紧写信道歉。而罗素回信说很欣赏他的调侃和玩笑。

阿里后来一直想去伦敦拜访罗素,但拒服兵役事件令他无法前行,他写信向罗素解释了自己的困境。罗素回了信,阿里多年后在自传中照登了这封信:

我怀着最钦羡与尊敬的心情拜读大函。在未来的岁月里,华盛顿的统治者必将以一切手段来损害阁下的名声。然而,我相信阁下亦当明白,你道出你的人民与所有被压迫人民的心里话,向美国强权开了火。他们将千方百计破坏你,因为你已成了他们所难以摧毁的一股力量和象征——不甘再被屠宰,不甘屈服于恐惧和压迫的觉悟。我全心全意支持你的正义行动。访英时请来舍下一叙。

收到这封信时阿里已被裁定有罪,护照被没收——和罗素在一战时一样。四年后阿里重获护照,但罗素已经去世。阿里说他后来每次访问英国都会想起这位从未谋面的忘年之交,并一直保存罗素的一张照片在身边。

在1996年上映的纪录片《当我们是拳王的时候》中,诺曼·梅勒作为解说词作者之一,以其招牌的狂暴与诗意兼得的文笔,来解说整整一个时代之前阿里和福尔曼在非洲的那场“丛林大战”,但有趣的是,阿里对那场大战的精彩描述毫不亚于诺曼·梅勒,尽管他只是口述而由作家德拉姆进行笔录和润色,但那种狂暴与诗意,显然来自阿里的肉体经验和想象力,他如此描述脑袋挨了重拳的劲敌福尔曼:


他脑中的音叉在响,他看到蝙蝠在吹奏萨克斯,鳄鱼在吹口哨,霓虹灯管在闪烁生辉。


阿里挑战“伟大的白人希望”


纪录片《当我们是拳王的时候》剧照


这当然也是在写自己——将伤痛化为令人晕眩的诗意,一个暴力诗人。

而在职业生涯脑袋挨了两万多次重拳之后,阿里付出了帕金森症的代价,一个殉道者。


1979年北京,阿里与拳击迷邓小平。


阿里是六十年代伟大的精神遗产,而里根则是六十年代精神的对立面。阿里曾在都柏林偶遇一位粉丝要签名,阿里一看是美国人便问他名字,小伙子回答“迈克尔·里根”,阿里说:“我只认识一个里根,加利福尼亚州长罗纳德·里根。”迈克尔·里根答:“他正是家父。”并举起拳头做黑色权力敬礼。随后州长先生也出现了,但并没有和阿里打招呼,而阿里也不想和他拉关系,因为里根曾在加州使尽一切手段把阿里诬蔑为不爱国的逃兵役者,并剥夺其在加州的参赛权。


然而此一时彼一时,直到1983年,终于,里根在白宫接见阿里,二人达成和解。总统接见拳王乃白宫传统,而里根和阿里这个迟来的仪式却更具象征意义:阿里重新得到政府的承认,而里根也借此洗刷曾经的右翼种族主义恶名,你可以说反文化被招安,也可以说它迫使主流政治进步,或许这也是互相妥协,但在冷战的最后时期,美国,确实在类似的互相妥协中,实现了某种自我更新。里根和阿里,貌似风马牛不相及,但有一点殊途同归:他们都拥有无敌的口才和镜头感,都是大众媒体疯狂爆炸时代的宠儿,自然也是大众的宠儿。里根和阿里,就是美国的硬币两面。


1983年1月24日,阿里被美国第40任总统罗纳德·威尔逊·里根邀请到总统办公室会面。在合影中,总统里根还与阿里摆出搞怪的拳击架势。

【作者简介】

张晓舟 |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乐评人,足球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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