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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门前订7家规 婆婆气跑准儿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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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2 10: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03-12 15:31 世界日报 中国新闻组/北京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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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问题是千古难解的习题。(取材自中国妈妈网)

婆媳问题千古难解,甚至婚还没结成就可能产生摩擦。有媒体近日刊载一篇文章,称有准婆婆给未来媳妇拟了一份「婚后相处章程」,言明传统节日必须在婆家过、婚房的房产证必须登记婆婆名字等,让准媳妇气到夺门而出。章程内容引起网友热烈讨论,有人认为婆婆其实很开明直白,但也有人认为婆婆太自视甚高。

每日新报文章指出,这位准婆婆是曾是某家医院的妇产科主任,言谈举止相当严谨。她的儿子丁小春和未婚妻晚晴近来准备要结婚,正在精心筑造爱巢,这时却收到婆婆拟好的「婚后相处章程」。

章程的内容是这样的:

第一,身为老人,我们经济独立,你们结婚的开销和用度我们适度帮忙,但我们给不起或不想给的,你们要理解;虽然我们有养老金,但你们也有赡养义务,需每月交父母1000元尽孝心。

第二,婚后你们要自己开灶过日子,我不会每天做饭等你们回家吃,固然,如果你们想回家了可以提前打电话。

第三,要不要孩子都是你们自己的事。同样,有了孩子你们要自己带,我不会为你们当保母。

第四,你们的婚房连同购买和装修都由我们出资,所以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如果有一天我和你爸不在了,房子和财产都是你们的,但如果你们离婚了,这房子不能算作你们的共同财产。

第五,你们如果常去岳父岳母家或者吃住在一起,我没有意见,但逢过年和中秋等传统节日,你们必须在婆家过。

第六,夫妻吵架总是难免的,我不会左袒我的儿子,但也不喜欢儿媳妇在我眼前说我儿子的不是。不要和我理论那些鸡毛蒜皮,也不要动不动就跑回娘家,我也不会当调解员。

第七,我们劳碌了一辈子,晚年想过简单日子,所以,尽量少安排亲家亲戚的往来。

文章说,当小俩口看到这样一份章程时,晚晴当时脸就变了,二话没说,拎起包就出门了。丁小春追上晚晴时,她连珠炮地发问:「你们以为你们家是何方神圣?还没结婚呢,就给我一个下马威,什么意思?」

丁小春解释,其实妈就是想把事情说在前头,这样省去以后有麻烦。但晚晴真是越想越气,即便婆家是豪门贵族也不能这样盛气凌人啊,好像自己嫁过去是占了大便宜,她最后对丁小春说:「你妈制定的章程毁了我对婚姻的向往,我没有信心了。」接著转身离去。

网友对此文章讨论热烈,赞成婆婆的认为,这些要求很合理,明确权利义务,简单明了,「好多都说到我的心坎里去了。」但也有不少人抨击婆婆作法,称这婆婆看似有理,实则极品,「自己自私还说的多高尚似的」、「有这种妈,儿子娶不到媳妇也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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