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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史艺丛] 贪腐溯源 | 张宏杰:不给官员开工资会导致腐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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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6 09: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源济 于 2015-12-6 08:23 AM 编辑

 2015-02-12 张宏杰 大家



摘要ID:ipress

低薪制或者无薪制下,人们想当公务员,动机绝大多数都是不纯的。这些人一旦进入官场,就如同恶虎扑食,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极大。


中国历史上一直以低薪制也就是薄俸制为主流,在一些历史时期,甚至还实行过无俸制,也就是不给官员们开工资。


这些实行无俸制的朝代当然大多数都是由少数民族建立的,比如鲜卑族拓跋部建立的北魏和元朝初年。


游牧民族建立的王朝,一般都以战争抢掠为生,所以立国之初,北魏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俸禄。当时北魏文武百官的生活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朝廷赏赐的战利品。每当北魏王朝打了胜仗,那些随军将士和百官就过一次节。至于赏赐的内容,当然是抢到什么就赏什么百官,所以内容五花八门,既有金银器物、马牛猪羊、衣服首饰,还有俘获的人口,亦即所谓“生口”。


比如拓跋珪天兴二年,“破高车杂种三十余部,获七万余口,马三十余万匹,牛羊百四十余万头。……班赐从臣各有差”。


泰常八年四月,南攻刘宋后还军至晋阳,因为掠夺之物甚丰,所以“班赐从官,王公以下逮于厮贱,无不沾给”。


始光三年,出军攻打夏政权,获其“宫人万数,府库珍宝车旗器物不可胜计,马三十余万匹,牛羊数千万,以(赫连)昌宫人及生口、金银、珍玩、布帛班赉将士各有差”。


一打胜仗,就有大量子女玉帛可分,这种山大王式的生活听起来当然很爽。但是也有问题,一个是赏赐不时,没有规律,二是分配严重不均,获得赏赐最多的当然是随军出征的将士及文武官员,留守的官员所获甚少,甚至根本捞不到赏赐。这些官员生活当然就会遇到困难。


比如北魏名臣高允在任中枢机要官员中书侍郎时,“时百官无禄,允常使诸子樵采自给”,“家贫布衣,妻子不立”,其家“惟草屋数间,布被缊袍,厨中盐菜而已”。出任机要,而家贫如此,可见北魏官员待遇水平是何等不公平。这不是高允的个别情况,《中国俸禄制度史》中说:“当时平城汉族文官因没有固定俸禄,又不能得到赏赐,以致衣食不足者,当不在少数。


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留守文职官员和地方官员的主要收入就靠贪污受贿、“刮地皮”。史载当时无禄之官,“率是贪污之人”,“少能以廉白自立”,以至百姓视他们为“饥鹰饿虎”。


北魏太武帝时,公孙轨出任虎牢镇将,“其初来,单马执鞭;返去,从者百两(辆),载物而南”,百姓登山怒骂相送。这当然是坏官。相比之下,所谓好官也不过是取之百姓时,手法比较“文明”而已。


北魏文成帝时,崔宽任陕城镇将,“时官无禄力,唯取给于民,宽善抚纳,招致礼遗,大有受取,而与之者无恨。……家产丰厚,而百姓乐之。诸镇之中,号为能政”。也就是说,崔宽为官,因为国家不给俸禄,所以也不乏聚敛,但是聚敛之后,善于抚慰,且地方治理尚算有方,所以居然被称为“能政”,则北魏其他地方吏治可想而知。


地方官员的贪腐给王朝治理带来很多问题,他们过度剥削压榨百姓,侵夺民产,导致地方残破、民不聊生,甚至无力上交国税,文成帝太安五年诏书称:“牧守莅民,侵食百姓,以营家业,王赋不充。”还有的地方民众逃亡,土匪横行,“致令盗贼并兴,侵劫滋甚”,商旅不通,国家当然深受其害。


所以北魏前期,皇帝们经常下诏,痛斥各地官员的贪污不法。比如太武帝太延三年诏书说:“内外群官及牧守令长,不能忧勤所司,纠察非法,废公滞私,更相隐置,浊货为官,政存苟且。”孝文帝延兴二年诏书指责“牧守无恤民之心,竞为聚敛”,太和二年又说:“诸州刺史,牧民之官,自顷以来,遂各怠慢,纵奸纳赂,背公缘私,致令盗贼并兴,侵劫滋甚,奸宄之声屡闻朕听。”可见北魏虽是新兴王朝,但吏治腐败程度却较南朝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是官员获取收入的第二条途径,贪污受贿。


第三条则是与大商人勾结,通过经商牟取厚利。北魏前期虽然商业并不发达,但是官员经商之风却很盛。如上文所说,崔宽任陕城镇将,一方面剥削百姓,另一方面,因为“弘农出漆蜡竹木之饶,路与南通,贩贸往来”,由此所获不少。官员经商,当然主要是利用手中职权,与富商大贾相勾结,垄断市场,强买强卖,牟取暴利。比如文成帝和平二年诏称:


刺史牧民,为万里之表,自顷每因发调,逼民假贷,大商富贾,要射时利,旬日之间,增赢十倍,上下通同,分以润屋。故编户之家,困于冻馁;豪富之门,日有兼积。为政之弊,莫过于此。


旬日之间,获十倍利润。这哪是生意,简直是抢劫。所以官员们在分润自肥的同时,却导致地方上贫富差距不断扩大。


基于以上种种情况,北魏皇帝们的惩贪动力是很强的。为了惩治贪腐,他们也开动脑筋,想尽了各种办法。太武帝太延三年下诏,号召天下百姓和官员,举报其官长和上级:“其令天下吏民,得举告守令不如法者。”文成帝太安五年下诏书,要求对官员们实行长期追责制,虽然任满调离或者退休,但是如果发现问题,也不放过:“牧守莅民,虽岁满去职,应计前逋,正其刑罪。


北魏明元帝拓跋嗣的办法更为特别,他发明了类似今天财产公开的办法。他听说州县官员搜刮百姓特别厉害,就专门派出一批使节到各地巡行,任务只有一项,就是查点官员的财产。巡行使节闯入官员家中,一项项清点财物。


如果你不能证明是合法所得,那就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律视作赃物。明元帝还扩大了太武帝时期的举报制度,诏令“守宰不如法,听百姓诣阙告之”。试图发动群众的力量,共同打击贪腐,其做法有类于后世的朱元璋。


献文帝拓跋弘甚至设置“诸监临之官”,监察百官,“所监治受羊一口、酒一斛者,罪至大辟,与者以从坐论”。与朱元璋贪污六十两剥皮实草颇为相似。


但皇帝们的百端治理整顿,几乎毫无成效。明元帝号召百姓举报不法官员,诏令下达之后,倒是群起响应,不过响应的都是地方上的流氓地痞。“凡庶之凶悖者,专求牧宰之失,迫胁在位,取豪于闾阎。而长吏咸降心以待之,苟免而不耻,贪暴犹自若也。”就是说,这些地方上的凶恶之徒,专门搜集地方官员的过错,然后上门威胁,如果不给我好处,我就上报。地方官员不得不贿赂他们,回过头加倍贪暴。其情形与朱元璋时期官员“朝杀而暮犯”十分相似。


清代史学家赵翼对这种情形曾有过评价:“是惩贪之法未尝不严,然朝廷不制禄以养廉,而徒责以不许受赃,是不清其原而徒遏其流,安可得也?”可谓一针见血。


直到孝文太和八年,北魏君主才想通一个简单的道理:不给百官发俸禄,不可能达到地方吏治的清明。因此才把制定俸禄制度的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北魏孝文帝以汉化改革闻名史册,他的俸禄改革其实也是任内的一项重要举措,只不过后世注意者不多。他将魏晋南朝的九品制由9个等级变为正一品到从九品18个等级,加大了官员职位差别,并据以分发不同数量的俸禄。此制直至明清,相沿不绝。但因史料缺乏,北魏俸禄标准具体多少不得而知。


俸禄制度的建立,结束了北魏政权建立以来一百年无俸的历史,也有利于整顿吏治。在班行俸禄的同时,孝文帝厉行惩贪。孝文帝诏书中说,对官员的贪污行为,因为历史原因,既往不咎,但“禄行之后,赃满一匹者死”。规定极其严厉。


孝文帝说到做到,在冯太后的支持下,他对于那些胆敢以身试法者频频出手,决不姑息。当时任秦益二州刺史的李洪之与献文帝之母结拜为兄妹,所以“号为显祖亲舅”,此人“素非廉清,每多受纳”,被人举报,孝文帝命人把他锁拿进京,亲自审问,力排众议,令李洪之在家里“自裁”。


皇室梁州刺史临淮王拓跋提、汝阴王拓跋天赐及南安王拓跋祯,都因贪赃枉法,或发配边镇,或罢官贬为平民。孝文皇帝派大批监察人员巡视全国,“纠守宰之不法,坐脏死者四十余人”,至于流放之人,“岁以千计”。使得天下贪污受贿之风为之一刹。


当然,和历史上其他改革一样,这样一个重大的俸禄改革,也遇到了极大的争议。很多人对新制度奉行不便,感觉实在太麻烦了,不如恢复过去的赏赐制简单明了。还有人认为,建立俸禄制,“增加了百姓负担”。


确实,孝文帝在宣布实行俸禄制的诏书中说:“始班俸禄……户增调三匹,谷二斛九斗,以为官司之禄。”每户老百姓要多交三匹布,多交二斛九斗谷,作为百官俸禄的来源。这样一看,似乎百姓负担大大加重。后世那些实行薄俸制的君主,不给百官开足俸禄的理由也是以减轻百姓负担为辞。


但是历史事实一再证明,薄俸甚至无俸,对一个王朝来说,总是占小便宜吃大亏之举。实行俸禄制度,从短期看,因为兴革之举会导致官民一时不便,但从长远看,对国家是有好处的,因为这一改革从制度上堵住了百官肆无忌惮地抢夺民众财产的渠道,百姓负担实际上是大为减轻了。所以孝文帝接着说:“虽有一时之烦,终克永逸之益。


所以虽然朝中激起了多次讨论,最终大部分人认为,还是俸禄制是长久之道:“洪波奔激,则堤防宜厚;奸悖充斥,则禁网须严。且饥寒切身,慈母不保其子;家给人足,礼让可得而生。今给其俸,则清者足以息其滥窃,贪者足以感而劝善;若不班禄,则贪者肆其奸情,清者不能自保。难易之验,灼然可知,如何一朝便欲去俸?


历史事实证明,孝文帝的俸禄改革,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减轻了农民负担,整顿了吏治,因此保证了孝文帝时期均田制、移风易俗、实行汉化等其他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


可惜北魏的俸禄制度,后来也遇到了和东汉后期一样的命运。北魏后期,因为战争等需要,财政紧张,多次削减百官俸禄,“太和中,军国多事,高祖以用度不足,百官之禄四分减一”。百官实际只能领取三个季度的俸禄。孝明帝末,战乱四起,水旱灾害频发,财政窘迫,甚至向百姓预收数年租调,俸禄也很难再正常发给,孝庄帝时,干脆停止发放俸禄。“百官绝禄”,官员们复又聚敛成风,政府再度陷入极度腐败,国家不久就灭亡了。


和北魏一样,以战争起家的元朝开始时是没有俸禄的。蒙古官兵开始是专以从战争中掠取大量财物、私属人口为生,“鞑人初未有除授及请俸;鞑主亦不晓官称之义为何也”。到中统建元之前,没有在正式建立覆盖全域的俸禄制度。所以在地方治理上,与北魏初年一样,也是贪暴横行:“元初未置禄秩。无禄不足以养廉,于是地方官吏以未给俸,多贪暴。”那些不能从战争中获得财富的地方官就从地方百姓身上肆意榨取。


(《元人秋猎图》局部)


所以汉族大臣姚枢早就曾经进言,说实行俸禄有利于建设社会的公平正义:“班俸禄,则脏秽塞而公道开。”因此在疆域日广之后,和北魏一样,元朝开始建设俸禄制度,对提高国家治理能力起到了正面作用。


中国历史上,不光是北魏和元代有过无薪制。宋代以后,中国基层政府的吏员,很多时候也是没有工资或者仅有象征性的一点工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还是争先恐后去当吏员,其中道理不言自明。


可以说,低薪制或者无薪制下,人们想当公务员,动机绝大多数都是不纯的。这些人一旦进入官场,就如同恶虎扑食,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极大。




作者:张宏杰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学者,著有《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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