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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utong9.net 于 2014-5-14 06:55 PM 编辑
起跑線的公義思考
曾瑞明
明報月刊 二零一四年五月號
這幾年關於起跑線上的討論似乎愈來愈熱烈。家長口口聲聲說孩子很慘,很辛苦,但行動依舊,送子女讀英文、法文、日文,學鋼琴、學跳舞,上Playgroup,讀兩間幼稚園。為的是讓子女入讀好的小學,好的中學,好的大學,找一份好的工作,嫁/娶個有錢人。
一個小朋友的人生被父母全盤「規劃」好,沒有自主性,是否好的人生?年紀小小便已精力殆盡,失去熱情,又是否太短視?這些識者都有提及,當事人也未必不知。然而,「競爭」二字可大可小,孩子最終因父母用力不足「輸了」,恨錯難返。家長才不能管它什麼惡性循環,集體悲劇。以上這種思路才是「明知故犯」的根本因由。這個社會當然「病態」,但我們真的可以把全部責任都推給「社會」嗎?或者我們應回到更基本的問題——家庭在社會公義裏擔當什麼角色?它能促進公義還是只會鞏固不公義?
家庭作為資源分配的處所
著名的美國政治哲學家羅爾斯的大作《正義論》提到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結構(basic structure),會影響一個人生活中不同層面的機會。但他也指出家庭並不能擔任再分配的重任。家庭要尊重個人權利和自由,但不能保證它們的實現,這些責任屬於司法權力機關。如果這樣的話,要家庭作財富再分配,以達到社會平等的理想看來是更不可能了。家庭裏如有兄弟姐妹,父母或要努力讓他們機會均等。但如果他們的機會比其他家庭的孩子多,似乎也是無話可說。一些父母積極培養子女獲取具市場價值的技能,一些父母「懶惰」或因其他原因而沒什麼行動,也是個人自由選擇。如果這樣的話,起跑線上的競爭似乎無可置喙,因家庭背景導致的差異應交由學校、社福機構回應。
無可否認,家庭是不平等的來源。那麼,我們為何不用另一個更平等的方式養育下一代,例如將孩子全放在公立學校寄宿讀書?當然,這樣做也好像於事無補,家庭背景是抹不去的烙印,父母的口味、眼界和社交網絡都能令孩子具有優勢。像小說《美麗新世界》般將家庭消滅來追求所謂的「平等」也只會帶來骨肉分離的人間悲劇,父母的關懷和愛護也對孩子成長有很大幫助。
家庭作為公義的第一所學校
但這並不真的代表家庭在公義推動中沒有任何角色。學者M. Victoria Costa的Rawls, Citizenship, and Education一書便指出,羅爾斯也將目光置於家庭在道德教育的功能,家庭擔當讓青少年內化規範的角色,公義和公平等概念也往往從家長的言傳身教中傳授。不過,女性主義哲學家Susan Moller Okin指出了家庭既「教育」下一代公義,但本身卻不符合公義要求的張力︰羅爾斯的兩條正義原則既不能運用於家庭,家庭裏也有性別不平等、強制和剝削的情況。在羅爾斯眼中,家庭做好基本的德育和公民教育就好了,比如教育下一代同理心、基本的公平感、回應他人的需要等。這些能力的培養都能讓孩子將來免於奴役他人和傷害他人。
羅爾斯的理論處理能回應刻下的問題嗎?在不損害家庭內在法則的前提下,我們卻也發現社會其他領域的價值觀入侵家庭。家庭不是一個絕緣體,社會上的一些主流價值,如男尊女卑、我贏你輸、利己主義的價值觀全都滲透進家庭。學校和社會是「公眾」,家庭是「私人」的對立也不是那麼清晰。所以,如果我們貫徹「個人就是政治」(personal is political)的觀念的話,我們反而要將家庭看成是價值和理念實踐的所在地。Okin 更指出我們不能假定家庭是一個公義的制度,她?眼於性別結構上的不對等,例如家務的分工中,女性往往都被編配更沉重的工作。除了兩性不平等,社會和世界還有形形色色、各種巨大的不平等,家庭都助長了這種不平等,根據「個人就是政治」的原則,我們該如何回應?
挑選學校的倫理學
教育哲學家Adam Swift一直研究自由平等主義(Liberal Egalitarianism),How Not to Be a Hypocrite: School Choice for the Morally Perplexed Parent一書,指出一個有道德意識的家長會面對的痛苦問題︰即使他自己重視社會公義和平等機會,但當替子女挑選學校時,真的不會挑一間可讓子女取得優勢的學校嗎?這樣算不算很虛偽?難道送子女去一間弱勢學校才算得上公義嗎?
答案顯然不是,問題於是變成什麼樣的家長偏私性(partiality)可被容許。Swift的看法是:家長有權選擇子女的學校,也不應讓個人的政治理念犧牲子女的利益和前途。最要命的是,他指出家長的個人選擇並不能影響整個制度的公義,因為這是一個集體問題多於個人問題。所以,平等主義者可以一方面要求政府成就教育平等,但自己則替子女選有優勢的私校。但是,他作為平等自由主義者,也認為持相同理念的家長只要選「足夠好」的學校給子女就可以了。如果給他們太多優勢是不公平的,貴族學校就不應出現自由平等主義者的子女的足?。
Swift與Okin的進路大異其趣,個人和公共的問題是分開的。我猜這才是整個問題的核心,也就是說,家庭是「私」還是「公」,是不是公義運作的處所。如果我們看到家庭「公」的一面,我們的決定就會較與公共價值協調。中國的文化傳統雖說公私不分,但家庭「私」的一面還是十分明顯的。如果我們把家庭看作公義的處所,我們培養子女的動機也會大異其趣,我們會?重思考的是子女的才藝將來如何服務社會,如何讓弱勢社群受惠,而不是一味膜拜森林法則。自由平等主義者不應在家庭裏背棄自己的價值。
(作者是香港大學哲學博士,專研政治哲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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