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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研议 管制电子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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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5 08: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联合晚报╱华盛顿记者赖昭颖/24日电】
2014.04.25 02:56 pm

美国食品暨药物管理局(FDA)宣布,研议将电子菸纳入管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FDA核准后才能贩售,并禁止卖给未成年人,产品也必须贴上警语。

FDA发布新闻稿指出,研拟纳入管理的产品除了电子菸,还包括雪茄、菸丝、尼古丁凝胶、水菸和可溶解的菸品。至于目前列管的菸品则有香菸、菸草、自制卷菸和无菸菸草等。

FDA局长汉葆女士指出,菸草依旧是美国国内引发死亡和疾病的首要原因,如果这项将许多新菸品纳入监督的提议能获得通过,将是保护消费者重要的一刻,以科学为基础的产品规范是保护消费者的有力方式,能帮助减少美国大众因为吸菸导致的公共健康负担。依照规定,FDA这项提案的预告期有75天,这段期间外界可提供意见进行讨论。

FDA表示,根据新的提议,这些新纳入规范的菸品必须登记,也必须列报产品及其成分;而相关产品要经过FDA审核后才能贩售;而产品也不得发送免费样品。此外,产品不能卖给未成年青少年,包装上必须附上健康警语;同时禁止产品在自动贩卖机贩售,除非贩卖机摆设在青少年不准进入的场所。

电子菸利用电池电能,将含有尼古丁的热溶液转变成气体,尽管不像一般香菸含有许多化学成分,但仍含有大量尼古丁。根据统计,全美电子菸的销售额约2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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