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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妇打官司 保住亡夫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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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7 08: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联合晚报╱编译蔡致仁/综合报导】
2014.03.07 03:31 pm

28岁的英国寡妇贝丝‧华伦打赢官司,可将亡夫精子继续冷冻10年供未来使用。她的丈夫虽同意让妻子在他死后使用精子生育,但未以书面表示保存期限。现有规定保存上限是10年。

贝丝的丈夫布鲁尔生前是滑雪教练。他在2005年4月接受脑瘤放射治疗前把精子冷冻,因为放射治疗可能让他无法生育。布鲁尔明白表示,他死后贝丝可以用他的精子做人工受孕。

布鲁尔在2012年32岁时过世,但他死前并未立书面同意贝丝延长保存时间。现有规定保存上限是10年,若贝丝未在明年4月前生育,布鲁尔的精子就必须销毁。

仍然为丈夫的死悲伤的贝丝试图重建新生活,她不满当局的保存时间规定,向高等法院上诉。她表示自己还没做好生小孩的准备。她要求法院把期限延长,符合法律规定的55年上限,也就是到2060年4月为止,让她以后再生与布鲁尔的孩子。

高等法院法官侯格准许她的要求,判决把保存期限再延长10年到2023年4月,若有需求,经审议后再延至2060年。

贝丝说,法官允许延长时限让她「欣喜若狂」。她说丈夫是「我生命的一部份。我知道我们未曾拥有想要的生活,所以做这个计画。现在我感觉自己的生活能够向前迈进。我可以做想做的事,这个机会是丈夫给我的」。

但法官后来又判决,英国人类受孕与胚胎学管理局(HFEA)有权上诉。贝丝的律师称这项判决让她「感到沉重」。HEFA声明说,该局曾试著寻求让贝丝延长保存精子,而无须开判决先例,「这项判决显示,其它精子提供者的意愿也可能不够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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