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06|回复: 0

「全民阅读」列立法 网友:变相文字狱; 习近平11万字旧著 福建药监局列必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8-5 08: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世界日报╱北京5日电】 2013.08.05 03:53 pm

  在全民阅读立法列入2013年国家立法工作计画引起话题之际,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将总书记习近平21年前发表的《摆脱贫困》旧著,作为全省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必读书目。该书约11万字,收录习近平从1988年至1990年在宁德工作期间部分讲话和文章,讲述闽东地区如何早日脱贫致富。

人民网报导,发源于宁德的扶贫开发攻坚战,始于上世纪80年代,时任宁德地委书记的习近平一针见血地指出,解放思想是摆脱贫困的关键, 他强调,「地方贫困,观念不能贫困」。这段话对正在整合完善中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来说,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前瞻性。

贯穿《摆脱贫困》的鲜明观点是群众观点,包括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群众广泛参与,与时俱进地加强学习,改进工作方法。书中认为,任何工作都不可急功近利,要更加重视打牢基础,艰苦奋斗。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贾科说,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组建十多年,监管基础还较薄弱、监管水平有待提高、队伍建设还有短板,这就要求我们在当前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大力倡导艰苦奋斗的传统,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全省药监系统干部职工定能从《摆脱贫困》中汲取丰富的营养和宝贵的经验。


「全民阅读」列立法 网友:变相文字狱

【世界日报╱北京5日电】

2013.08.05 03:50 pm   

读不读书、读了什么书也会有罪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消息指出,全民阅读立法已列入2013年国家立法工作计画,总局将争取在年底形成较成熟方案提交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作家协会人士认为,从整个民族文化的前景来看,立法推动全民阅读「是好事」;但有网友批评是「权力的髒手乱摸」,「难道看什么书也需要国家同意,否则就犯法?」根本就是「变相的文字狱」。

新华社报导,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民阅读工作中需要立法推动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国民的平均阅读水平低于世界文化强国水平,需要采取有力的推进保障措施;未成年人阅读状况不容乐观,亟待改善;国民阅读公共资源和设施不足、不均衡;阅读内容良莠不齐,需要积极引导和扶持;全民阅读工作缺乏统一规画、组织保障和经费支持。

新京报报导,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高洪波说,从整个民族文化的前景来看,立法推动全民阅读「是好事」。但他也指出,在法律上量化阅读指标「有一定的难度」。

当局此举引来许多网友质疑,有人问:「什么阅读内容是良?什么又是莠?谁来决定?难道看什么书也需要国家同意,否则就犯法?」

国务院国资委商业科技质量中心研究员罗天昊说,近来国家发展出现重大逆流,「权力不仅没有退出私人生活领域,而将其髒手到处乱摸,先是管起了家庭,规定不定期看望老人违法,结果有老人说迟迟不结婚违法,后又规定立法搞什么全民阅读,人家读什么书,关你鸟事?」


知名地产商任志强和名为「梦想家周小伟」的网友也都质疑,为什么官员财产公开不立法?「该立法的不立法,不该立法的瞎立法!全民阅读立法!看望父母立法,再这么下去老百姓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放屁都得立法!」


另有网友忧心,「但愿中国的阅读法只是为推动民众阅读而不是变相的文字狱。」网友「梁海光」则说,「从国家的层面做这件事情是无可厚非的,很多发达国家都有图书馆立法的经验。只是不希望最后变成了社会强迫国民阅读。否则,阅读就真有可能成了一件国人讨厌的事情,那真是悲催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www.hutong9.net

GMT-5, 2024-11-6 06:45 PM , Processed in 0.026156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