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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有争议,但能解决调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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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8 04: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媒体近日传出消息,国务院计划于今年下半年将房产税从上海、重庆的小范围试点推广到杭州等多个城市。笔者是支持征收房产税的,但眼下这种试点过程中的局部征收,对抑制房价、增加政府税收、弥平贫富差距,都没有什么实际帮助。要想起效,只有在全国城市范围内全面征收累进税率的房产税。

有人一听“房产税”三个字,就会立即跳起脚来反对。笔者身边的几个朋友正是如此,厉声指责我是政府的“帮凶”。在一批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观点带领下,他们对政府任何收税行为都要痛加攻伐,“政府收税就是不对的”已变成一股强大的社会舆论潮。

“我的房产税建议方案,你看过全文了么?”我曾问过不同的朋友。今年全国“两会”前夕,笔者发表过一份《全面征收房产(奢侈)税 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方案(下称“方案”)。

“不就是要对房子收税么?”回答基本都是支支吾吾。其实很多人只是看了方案中有关房产税条款的开头甚至标题,连涉及房产税的具体内容都没看完,就开始大骂作者是为政府“献计”搜刮民脂民膏的无耻之徒。事实上,征收房产税只是方案里的一个方面;同时还要配合以改革公务员住房制度,所有公务员福利性住房一律禁止上市变现,改为内部循环。这对官僚阶层的特殊福利恰是很大打击。

随着有关房产税的讨论日趋激烈,有笔者类似遭遇的发言者不在少数。我们不妨回归理性,基于此前方案里提出的观点,笔者想在此回应目前各界对房产税征收的几点主要争议。

有人说,全面征收房产税尚缺乏法理依据。这有一定道理。笔者也认为,即使是目前进行小范围的房产税试点,也应先修改1986年制定、现在仍然有效的《房产税暂行条例》。因为此条例对住宅是免征房产税的。笔者认为这是全面征收房产税的一个前提。操作其实很简单,国务院对有关条款进行修改,一夜之间就可完成。

今年“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提出征税权应该收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在上世纪80年代曾将经济领域的诸多立法权授权给了国务院,大约有20多项。我也赞成全国人大收回征税权;然而,且不说收回之后仅具有形式意义,就收回过程而言也并不容易,这需要改革立法制度。

又有人质疑征税的产权基础。因为其它国家征收房产税的前提是土地永久产权,而我国的商品住宅所用土地,最多只提供70年的使用权。所以有人认为,既然开发商已交了土地出让金(类似于地产税),再让购房者交房产税就是重复收税。

笔者想提出,其一,并非只有永久产权才能收房产税,国外也有基于99年产权征收房产税的。我国《物权法》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意味着其年限可能达140年;其二,房产税与土地出让金可以是并列的;其三,笔者还建议,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取消土地出让金,将面向房地产企业征收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一起合并纳入统一的房地产税,使房产税和房地产税成为地方政府最主要的税源。

有人说,现在中国的税负太重,应该减税而不是加税。笔者建议的房产税方案是从第三套起征,实行累进税率。而且对第一套住房,实行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全免;对第二套住房,契税、营业税也免。迄今为止,还没有权威数据披露过中国家庭住房套数的占比,但业内专家们的共识是,绝大多数家庭拥有的住房在三套以下。也就是说,按照以上建议方案,多数人的商品房买卖税负是大大减轻甚至没有了,而绝不是有所增加。我不理解的是,有一批年轻人,自己一套房子都没有,就不分青皂跟在反对者后面大骂;倒是笔者曾遇到的几位官员,虽然自己家庭都有两套以上住房,但私下里对房产税都表示赞成。

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的测算,全国城镇户均住房约为1.02套。按照这一说法,目前住房市场的主要问题就不是整体短缺,而是结构不均衡了。也就是有人多,有人少,有人没有。只有累进税率的房产税才能起到平衡住房结构的作用,税率从1%增加到5%、10%,拥有三套以上住房的家庭可能被迫抛售多余房产。

还有的人担心,全面征收房产税会引发“移民潮”和资金外逃。现在还没征收房产税呢,据今年5月,招商银行与贝恩管理顾问公司联合发布的《2013中国私人财富报告》称,净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的高净值群体中有60%以上已经或正在办理移民。而《经济观察报》今年1月报道,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内地非法资金外流4120亿美元,2011年达6000亿美元,2012年估计已突破1万亿美元,估计2013年将达到1.5万亿美元——可见“移民潮”和资金外逃早已涌现,另有诱因,房产税并非重点。

还有人宣称,全面征收房产税会导致中国楼市以及整个经济的崩溃。笔者不知这种耸人听闻的观点依据是什么。中国房地产市场经过20年的高速增长,到2012年底,城镇人均居住面积才达到32.9平方米(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而专家一致认为,过去10年那样的增速已不可复制。退一万步说,即使保持同样的增速,对家庭两套以内的住房免征房产税,哪怕这两套房都是90平方米,按照家庭总共180平米计算,三口之家的人均面积60平方米。按过去20年人均住房面积每年增长近1平米计算,要达到这个目标则至少意味着,中国房地产还有30年的快速增长期。所以,认真看过笔者建议方案的地产商,反倒觉得对房地产乃至中国经济长远发展是利好的。

“舌战”至此,笔者还想强调一下开征房产税的必要性。现实是,目前的房地产调控已陷入了僵局。中国一线城市的行政限价做法是反市场规律的,这一点连政府部门私下也承认。近日《中国青年报》等多家媒体报道,由于严格的价格审核,业内普遍估计在北京,已有大约40个原定4、5月间开盘的项目还没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让饥渴的楼市更加恐慌。今年4月以来,每个新楼盘几乎都一售而光。

对于市场原教旨主义者来说,不仅价格管制是可耻的,而且限贷、限购也难以容忍。他们的建议是,按市场规律——也就是供求关系办事,取消限贷、限购、限价,代之以增加土地供应和商品房供应。听起来简单利索。

但增加土地供应,谈何容易?在北京、上海这类一线城市,暴力强拆已很少见了,政府付出的代价是拆迁成本大幅上升。每有强拆,公知们都会义愤填膺,支持“钉子户”们保护自己的财产权利——但“加快土地供应”毕竟不是动动嘴皮子的事。有时,几户甚至一户人家拒绝拆迁,整个工程就没法推进。北京那个曾经因为未按期缴纳“地王款”而被没收2亿元的大龙地产,在5月25日刚刚宣布退出离前门一箭之遥的“大龙新都”项目。那可是真正的黄金地块啊,为何放弃?拆不动。九年时间,只完成了602户里243户的拆迁。按这个速度,他们至少还需要十年才能迁完。

必须声明,笔者遵从市场化立场,也反对限购、限价。但仅从供求关系着眼,或进行房产税试点,对中国房地产的问题都不会起到根本解决的作用。在中国的大城市——尤其一线城市里,若想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目前已无更好的办法——除非在全国城市范围内普遍征收房产税,进而改革整个土地和财政制度,即建立所谓的“长效机制”,才是解决中国房地产问题的根本出路。

据笔者了解,中央层面正在派人对全国征收房产税进行专题调研,财政部、国税总局和住建部也组成了专门的调研小组。但这种房产税很难在短期内推出,至少2014年以前不可能。为什么?操作层面的难度自不用提,我只说一个理由。

从房地产市场,尤其是二手房市场挤出的庞大资金,流向何处?任兴洲称,全国城镇住房保有量是179亿平方米。我们无法查到城镇家庭拥有3套以上住房的比例,假设按10%-20%的比例估算,那么就可能有17.9-35.8亿平方米会在房产税的作用下被挤出抛售。按2012年全国城镇商品房均价5791元/平方米计算,即意味着,理论上有近10万亿售房资金要寻求出路!且不说,还有大批对商品房有强烈投资偏好的资本在门外伺机而入。

笔者认为,过去20年之所以出现了高货币、低通胀、高增长的“中国经济之谜”,就是因为超发的货币有三分之一以上被房地产市场吸纳和沉淀了。而在房产税全面开征后,庞大的楼市冗余资金被挤出,流到哪个产业或市场都是灾难,恶性通胀将不可避免。

所以笔者同时建议,为吸纳房地产市场流出的庞大资金,必须坚决打破行业垄断,将一切除事关国家安全之外的行业向民间资本开放,取消99%以上的审批,将民营企业置于优先发展地位,尤其是要培育发展金融和服务业。只有这样才能推动经济良性发展。

然而,哪怕是对新一届中央政府充满热切期盼和无限信任,要推动以上并非仅限于经济领域的改革,并在此基础上全面征收房产税,显然需要时间。如果像北京师范大学某教授以自己博导身份打赌时所说,“在全国范围内按照住宅评估市值、年年征收”的房产税五年内无法实现,那么现在投资买房则必大赚;但如果2015年或2016年就开征,现在投资买房可能就入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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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8 11: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笔者的标题词不达意, 应改标题, 如:
全面征收居住面积超标准住房税
定可获得很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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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9 04: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NetUser 发表于 2013-6-9 12:47 AM
这个笔者的标题词不达意, 应改标题, 如:
全面征收居住面积超标准住房税
定可获得很多支持

你说的这点非常重要。

各种商品上税,食品不上税,比征收增值税有利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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