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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遭性侵被逼卖淫 母申冤险被罚提国赔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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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3 11: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联合报╱特派记者林克伦/综合报导】
2013.04.13 04:41 am

  

因女儿遭性侵且被逼卖淫、愤而持续上访,最后竟被判劳动教养的湖南上访妈妈唐慧,今年一月递状起诉湖南永州市劳教委并要求精神赔偿人民币两千四百多元,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经一天审理,判决驳回赔偿请求,唐慧决定继续上诉、争取自身权益。

诉讼由浙江徐利平律师和上海斯伟江律师义务代理,徐利平表示,行政诉讼有两点要求,一是请求判决永州市劳教委,赔偿给原告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人民币一千四百六十三元,二是请求判决永州市劳教委进行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千元。

昨天开庭时,法院前大混乱,大量上访民众到现场鸣冤,上百名各地记者也赶赴现场,但法庭只批准五人旁听,法庭门前一度失控,群众在推撞中倒地,还有人晕厥。

二○○六年,唐慧十一岁的女儿遭多人性侵并被逼卖淫,然该案因有当地警方牵涉其中,报警立案遭刁难,警方公然包庇嫌犯、通风报信并协助制作假笔录。唐慧为维护女儿权益,不断上访要求严惩。

唐慧女儿一案经六年审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去年六月做出终审判决,判处涉案两名被告死刑、四名被告无期徒刑等判决;未料同年八月,湖南永州市劳教委决定对唐慧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因批评声浪大,省劳教委又撤销原裁定,改为依法进行训诫与教育。

在解除劳动教养后,唐慧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今年一月,永州市劳教委驳回其申请,作出不予国家赔偿决定,唐慧再前往永州市中院对永州市劳教委提行政诉讼,获中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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