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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了!可以娶嫂子为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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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12: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糊涂了!可以娶嫂子为妻吗???


利未记
20:21 人若娶弟兄之妻,这本是污秽的事,羞辱了他的弟兄,二人必无子女。

申命记
25:5 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
发表于 2011-5-24 12: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什么糊涂的,耶和华不是娶了他妈妈为妻吗?

http://www.hutong9.net/forum.php ... &extra=page%3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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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01: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什么糊涂的,利未记说的是弟兄同居,若一个也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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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08:0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到藏区去转一圈儿,听牧区的藏民们讲讲老规矩,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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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08: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20:17倒是让亚伯拉罕无话可说,只好趁机卖妻糊弄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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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08: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Gen 20:12  况且他也实在是我的妹子;他与我是同父异母,後来作了我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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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08: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Lev 20:17  「人若娶他的姊妹,无论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彼此见了下体,这是可耻的事;他们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体,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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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08:4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羔得到是差点把他儿子“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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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4 10: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傻蛋把相关经文都列出来了。

那亚伯拉罕可是基督徒们的千古楷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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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5 04: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嘁哩喀喳 的帖子

你知道我是坏啦坏啦地,不怀好意地,挖坑地。还往里跳

从故事时间上来讲,亚伯拉汉不受利未条款的约束,所以就算再混蛋,也没人管得了他。
而我说的那个娶嫂子是不是趁兄弟没死就不可以,圣经中并无线所可循。

包括耶鲁的dale martin, 都认为原教旨主义者可以完全把经文扭曲到通顺。所以我们要常常换位思考一下鸡都偷们的想法。这一点老戚有时做的相当的不错。但经常是忽略。

看老戚弯腰撅定在那里,司令还不出手,俺先踹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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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5 02: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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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楼上所有同学提醒一句:请注意25:5 那句话:。。。若死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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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5 02: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任大先生 发表于 2011-6-5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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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楼上所有同学提醒一句:请注意25:5 那句话:。。。若死了一个。。。

看见了。怎么了?如果哥哥死了,并且没有孩子,那么,嫂子不能嫁别人,弟弟有义务娶嫂子。“圣经”就是这个意思。没理解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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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5 02: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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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查查新约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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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5 02: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任大先生 发表于 2011-6-5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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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查查新约怎么说的?

最讨厌你的废话!“新约”怎么说的,你拿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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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5 08: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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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们这样不用功的学生,很累!你知道吗?
去看看吧:《格林多前书》
7:8 我对那些尚未结婚的人,特别对寡妇说:如果她们能止于现状,像我一样,为她们倒好。
7:9 但若她们节制不住,就让她们婚嫁,因为与其欲火中烧,倒不如结婚为妙。
7:10 至于那些已经结婚的,我命令──其实不是我,而是主命令: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7:11 若是离开了,就应该持身不嫁,或是仍与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嫂子丈夫已死,她的身体就是自由的,和外人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不可以嫁弟弟?秀逗你们几位同学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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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5 11: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嘁哩喀喳 于 2011-6-6 00:5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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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引的这一段经文是明确鼓励独身的。你竟然看不出来么?

其次,嫂子当然可以嫁弟弟。只不过,根据我前面引的经文,哥哥死了又没有孩子,那么,弟弟必须娶嫂子。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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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5 11: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嘁哩喀喳 于 2011-6-6 01:0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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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根据你引用的经文,女基督徒们是不能离婚的,对吧?如果离婚了,就不能和别人结婚。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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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6 03: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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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娶嫂子是不是趁兄弟没死就不可以,圣经中并无线所可循。

==========
既然你承认新约是照着旧约编的,林前的就不算,你是在胡编乱造加上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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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6 05: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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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不能离婚?只是离婚这件事情很是得罪主。--“万事皆可为,但不都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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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6 05: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任大先生 于 2011-6-6 18:43 编辑
傻蛋吞椰酥 发表于 2011-6-6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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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娶嫂子是不是趁兄弟没死就不可以,圣经中并无线所可循。


什么叫“无线索可循”?兄弟没死,那是犯淫乱!没看见吗:不得娶离婚的女人为妻!(新约同一章,你们真懒)
保罗还为这事情发过火,曾经把这样的基督徒驱逐出教会。“你们当中有娶继母为妻的。。。”自己找去。
“既然你承认新约是照着旧约编的”---你的理解错误。新约是旧约的延续与发展,既然是发展,那就是事情有变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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