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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经济学人》:Facebook真值50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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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7 07: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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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与Facebook:乌贼与气球

  导语:最新一期英国《经济学人》杂志印刷版撰文,对高盛投资Facebook一事进行了分析。

  以下为文章全文:

  吸血乌贼

  2009年,《滚石》(Rolling Stone)杂志将投资银行高盛描述为“一条巨大的吸血乌贼”,将“吸血触手”刺入任何可以赚钱的东西。本周,这条乌贼又展开了一项备受瞩目的交易:与俄罗斯投资公司DST一同向Facebook投资5亿美元,并给予这家全球最热门的社交网站500亿美元的估值。高盛还计划再向富豪投资者募集15亿美元,成立一只Facebook专项投资基金。

  对于Facebook而言,这一交易提供了一笔巨大的现金,使之可以投资建设新的数据中心或展开并购。Facebook借此获得进一步增长的资金,而无需被是否上市的问题困扰。对高盛而言,则可以借助这一交易将“触手”刺入一家令投资者垂涎的互联网公司。除了可以通过Facebook的估值增长获益,高盛还计划借助新基金获取大量管理费。毫无疑问,高盛还想讨好Facebook高管,以便在该公司最终首次公开招股(IPO)时,增加其担任承销商的机会。

  这一交易引发了激烈的讨论。自2009年5月以来,Facebook的估值已经增长了4倍。尽管商业模式未经验证,但估值却超越了时代华纳等老牌媒体巨头,这也引发了反对者的质疑。

  由于Facebook没有义务披露财务信息,因此很难确切知道高盛和DST等已经持有Facebook大量股票的机构是否出价过高。但是 Facebook的支持人认为,这家社交网络的庞大规模已经对广告主形成了不可抗拒的吸引力。美国市场研究公司eMarketer分析师阿霍·威廉姆森 (Aho Williamson)指出,Facebook甚至已经开始吸引一贯以保守著称、但却财大气粗的广告主宝洁。

  该公司越来越像是一家自然垄断企业。而曾经在社交网络领域占据主导的MySpace则越来越像是“My Empty Space”(我的空荡空间)。有传言称,MySpace将裁减更多员工。而Twitter等社交网络新星尽管也出现了估值飙升(达到37亿美元),但收入仍然较Facebook相去甚远。有传言称,Facebook去年的收入达到20亿美元。

  不过,500亿美元的估值对于Facebook而言仍然过高。如果其年收入果真为20亿美元,那就意味着高盛和DST对Facebook的估值相当于其当前年收入的25倍。即使按照创业企业领域本已颇为夸张的标准来看,这一倍数也非常惊人。

  潜在问题

  除此之外,Facebook的广告模式远没有谷歌稳固,后者提供的搜索广告可以在用户希望制定购买决策时适时呈现。Facebook很多收入都来自低端显示广告。尽管可以受益于越来越受重视的口碑营销,但Facebook仍然不得不与传统媒体争抢广告收入,而后者丰富的内容同样可以对社交媒体广告形成吸引。

  尽管如此,投资者仍在争先恐后地持有Facebook股票——而高盛则乐于提供帮助,只要他们愿意遵守特定的规则。有报道称,考虑申购Facebook基金的高盛客户最低投资额为200万美元,而且在2013年前不得出售。

  但Facebook和高盛却面临着一个独特的问题:高盛的专项基金有可能面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SEC”)的审查。1月3日,美国非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所SecondMarket宣布,已经收到了SEC有关私有公司股票投资基金的问讯。而高盛的这只基金恰属此类。

  最近几个月,其他一些金融机构也已经成立了类似的专项基金,用于投资私有公司股票,且同样引发了SEC的关注。有业内人士预计,监管者最终将不再把这类基金认定为单一股东,而是将其视为一组个人投资者的集合。这将对他们投资的公司产生重要影响。按照SEC的规定,当企业记录在册的股东人数超过499人时,就必须公布季度业绩,以及经过审计的财报。面临这样的义务,多数企业都会选择上市。这也是促使谷歌最终决定于2004年上市的原因之一。

  对于Facebook及其创始人兼CEO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而言,如果现在被迫上市,就将成为一场噩梦。扎克伯格原本表示,将尽可能推迟IPO计划。有报道称,截至去年底,该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足500人,其中包括员工和风险投资家,因此他们肯定会努力避免越线。

  Facebook和高盛似乎有足够的法律条文支撑。美国斯坦福法学院教授、SEC前委员约瑟夫·格朗费斯特(Joseph Grunfest)指出,规定明确指出,类似于高盛成立的这种基金应当被视为单一股东。“如果有人认为高盛违法,他们显然不懂法。”他说。如果监管者以其他方式解读这一规定,就将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例如,风险投资行业的基金通常都是通过许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参股私有企业的。

  然而,部分观察人士认为,SEC有可能会认为,高盛的这只专项投资基金创立的目的就是为了规避500名股东的规定。他们有可能会比常规的风险投资基金吸引更为广泛的投资者,因此有可能会引发重点审查。

  监管者有责任保护投资者,并权衡希望保持私有身份的企业利益。这种平衡非常微妙。但无论是谁,如果想要投资这一充满泡沫的市场,就必须意识到其中同样存在风险。高盛和其他想要将这项业务做大的投资银行,应该考虑聘请几名好律师。(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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